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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重新核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基桩检测资质范围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建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闽建审批[200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建设局: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在2001年度全省基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质量检查中被定为不合格单位,经整改,并由我厅组织人员按闽建科[2000]01号文要求进行考核后,现重新核定其基桩检测资质范围。核定后的基桩检测资质范围为:静载检测Ⅲ级和低应变动力检测临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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