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报“兴卫村、景家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兴卫村、景家村经济适用住房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为150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公司按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等于零的原则确定,并须报我局审核备案。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价格外不得再另行加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价格需作调整,必须重新申报。 以上价格自销售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