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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二0二医院妇产、小儿科特需病房床位费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辽价函[2002]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二医院:
你院《关于妇产、小儿科特需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院新建妇产、小儿科特需病房配备了中心吸引、中心吸氧、中央空调、电视、冰箱、家具、独立卫生间及24小时供应热水等设施,投入比较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妇产、小儿科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1、特需病房床位费(套间)价格为每日200元。 2、特需病房床位费(单人间)价格为每日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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