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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设计资质转正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粤建设函[2002]5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各地级市、顺德市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14家设计资质暂定期满的企业资质转正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结果上网公示并复核相关单位的申诉材料后,现批准下列单位建筑工程丙级设计资质转正: 1.广东省农垦建筑设计室 2.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深圳市明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郁南县建筑设计室 5.大埔县建筑设计室 6.丰顺县建筑设计室 7.顺德市格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顺德市建筑咨询设计研究所 9.顺德市顺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0.顺德市乐从五环建筑有限公司 11.顺德市杏坛镇名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2.顺德市高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3.顺德市天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4.顺德市强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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