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对扬州市2001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初审意见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苏建房[2002]3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扬州市房管局:
你局《关于审批扬州市2001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初审意见的请示》(扬政房[2002]94号)收悉。根据《江苏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管理办法》的精神,经审核,同意你局对本市2001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初审意见,其中扬州市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6家为合格企业,扬州市鸿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0家为基本合格企业;扬州市嘉发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为不合格企业,资质予以降级处理。 请你们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江苏省建设厅 二OO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