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局: 你局向无线寻呼台收取的气象信息服务收费标准已试行两年,根据试行情况及目前我省寻呼市场状况,现明确如下: 一、气象部门向各无线寻呼台提供气象信息,实行自愿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气象部门与寻呼台协商确定。寻呼台不得将气象信息有偿使用费转嫁给寻呼机用户。 二、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气象部门向无线寻呼台有偿提供气象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经费函字[2000]第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