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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03年广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总体规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2]4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工作管理规定》(穗府(2002)19号)和林树森市长关于“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新闻报道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在政府新闻报道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现将《2003年广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的新闻发言人、新闻联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将2003年本单位新闻发布的计划(包括选题和时间)于12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具体工作由新闻信息处负责),以便统筹安排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申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有关手续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工作管理规定》办理。 附件: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申请表(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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