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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建设系统第五次法制工作会议的补充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苏建函办[2002]5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建设局(委)、规划局、城管(市容)局、房管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建工局、房改办:
为深入贯彻省委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精神,推动全省建设事业的依法治理,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关于会议的具体内容与要求,我厅已以苏建函法(2002)426号文下发了预备通知,现将有关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席人员 省建设系统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建设系统行政主管局(委)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各一名。 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一天半。11月20日下午报到,21日一天大会,22日上午半天法制机构负责人讨论。地点:南京新世纪大酒店(南京市龙蟠路278-2号,电话:025-5408888)。 请各单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于11月18日前传真报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25-6633955,传真025-6633955联系人:范信芳、刘红霞
江苏省建设厅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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