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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环卫清洁有限公司的批复


【颁发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2]27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市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成立郑州市环卫清洁有限公司的请示》(郑市政管[2002]180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成立郑州市环卫清洁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法人代表赵国智,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主要任务是承担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此复

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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