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对进网作业电子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3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淄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你委《关于对进网作业电工培训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淄经贸电字[2002]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令(第9号)的规定,拟对全市进网作业电工进行培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成本测算,核定其收费标准为: 1、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为100学时,培训标准为260元/人·期。主要用于教师授课费、场地租赁费、教材资料费、实验、实习材料费、岗位证书费等支出。食宿费自理。 2、农电工已经过原淄博电业局培训,不再参加你委举办的培训班。需换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证书工本费标准为5元/证。 3、接文后,请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亮证收费。 4、该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培训班及换证工作结束后,此文自行废止。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