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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青城后山、龙池客运站收费标准的函


【颁发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成价函[2002]3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都江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都江堰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青城后山站、龙池站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了有利于客运站建设,促进青城后山和龙池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运[1997]52号文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其客运班车发班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青城后山站:客车发班费180元/车、月; 2、龙池站:冰雪节(每年10月至次年2月)期间,龙池至都江堰客车发班费10元/车、次,龙池至成都客车发班费20元/车、次。 此标准从二00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客运中心收到此文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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