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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红桥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的函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02]5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红桥医院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2)288号)收悉。鉴于该院为了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就医需求,美化就医环境,提高治疗效果,业经你局批准投资设立了特需病床12张,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特需病房床位费(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价费(1999)15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院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为:单人间每床日120元。 接此文件后,请你局加强对该院特需病房的指导,督促其进一步完善病房设施,改善整体环境,为病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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