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企业发展,经研究,市政府同意组建郑州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同意授权郑州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资产投资机构,对所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享有出资者的权利,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企业发展,经研究,市政府同意组建郑州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同意授权郑州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资产投资机构,对所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享有出资者的权利,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