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统一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颁发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02]1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政务信息化统一建设和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我市政务信息网络(市机关信息网)是市直党政机办公网,目前,已基本形成纵向上与省、下与12个县(市)区委、政府,横向与70多个部门网络互联,并有其他40多个单位单机入网。市机关信息网网站作为网络枢纽中心,每年传递公文、信息上万件,积累了上亿的文字和500多小时的视频信息资源,市机关信息网已成为我市机关集中发布信息的窗口。但是,我市的电子政务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网络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业务系统水平低,应用和服务领域窄;共享程度低,标准不统一等。 二、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有需求才有动力,有应用才会发展。因此,政务信息化建设要善于捕捉和紧密贴近机关办公业务和领导科学决策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系统建设和应用发展工作,并通过系统应用的成果不断推进系统建设的逐步深入。 (二)统一规划,共同建设。政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系统工程。为确保系统发挥整体效应,必须在统一规划指导下,由郑州市市直机关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建立统一的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应用平台,各单位遵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应用开发和分级建设。要特别重视系统建设的实用和实效,以便资金和资源发挥更大的效应。系统中使用的办公应用软件,应统一配置。各单位自行开发的业务软件,需要在系统中推广的,应经过评审。 (三)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各单位要按照系统建设的要求和统一标准,从政务信息化的大局出发,提供及时、丰富的政务信息,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同时要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安全保密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四)建设高起点和量财办事统一的原则。信息化建设的高起点要从当前财力和实际需要出发,既要避免超越近期内实际需求,盲目追求技术先进,造成使设备长期闲置,也要避免建成即落后于近期需求发展,需要重新建设所造成的浪费。 三、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近期需要解决和注意的问题 在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中,最近出现了多个单位争相建设全市性网络和把统一的政务信息网络分割管理的现象,为避免重复建设和技术力量、资金浪费,必须遵循全市性机关办公网络统一建设和管理,各单位分别在统一的机关办公网络平台上开展业务应用的原则。 严格控制部门建设全市性的网络。部门或系统的网络如需与全市其它机关通信,一律通过市机关信息网来实现;严格控制部门建设全市性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所有涉及项目必须由市信息主管部门审批,计划、财政、科技等部门要从项目、资金立项等源头加以控制,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各部门应遵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全市政务平台上进行应用开发和分级建设,有关联网技术方案和在机关信息网上建设的应用系统应报市直机关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审批备案,以避免办公软件应用不统一,接口不一致,产生不能相连,文件传输不畅等现象。 严格统一电子政务基础软件,同时,鼓励各部门研制和开发专门业务办公软件。基础软件主要是满足能够统一的基本办公业务需求,并承担专门业务办公软件之间的信息交换功能,专门业务办公软件解决各部门的特殊业务需求,专门业务办公软件必须符合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各部门的内部网络和软件维护由各部门负责,市直机关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二00二年十一月四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