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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宁夏铁发集团储运贸易有限公司西大滩货场货物过磅收费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费发[2002]1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铁路多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铁发集团储运贸易有限公司西大滩货场货物过磅收费标准的报告》(宁铁发办[2002]47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西大滩货场货物过磅收费标准为1.20元/吨。 二、在收到本通知后需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并在醒目处公开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二00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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