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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颁发部门】 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市体育运动向前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在自治区第十届运动会中涌现出来的席石娜等5名优秀运动员、李芳等6名优秀教练员、史海东等13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体育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竞技体育代表一个地区的体育整体水平,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势力,是振奋民族精神、激发民族潜能的重要途径。市政府号召广大体育工作者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认真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体育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 1、优秀运动员名单 2、优秀教练员名单 3、先进工作者名单
 二00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优秀运动员名单 席石娜 市体育中学竞走运动员 赵政伟 市体育中学铁饼运动员 秦海燕 市体育中学标枪运动员 郝海江 市体育中学举重运动员 张坤 市体育中学竞走运动员 附件2 优秀教练员名单 李芳 市体育中学 高志宇 市体育中学 王显平 市体育中学 李振德 市体育中学 禹永浩 市体育中学 郑新生 乌达发电厂 附件3 先进工作者名单 史海东 市体育中学 马传军 市体育中学 王宝 市体育中学 牟小川 市教体局 李海冰 市教体局 杨志刚 市教体局 王行东 市教体局 薛庆斌 市体育场 赵海生 市体育场 王建忠 乌海棋协 周树忠 乌海桥协 李玉仁 市职业高中 孙利国 市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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