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加快我省体育事业发展步伐,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坚持方向,与时俱进 (一)体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体现社会文明程度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使人们对体育的需求日益增加,体育正广泛地融入人们的社会生活、文化生活和经济生活,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体育的作用突出地表现在:增强人民体质,培养以强健体魄为载体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丰富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建立健康的娱乐休闲方式;加强社会交往,形成一个民族和谐、文明健康的良好社会环境;提高运动水平,振奋民族精神,形成强大的社会凝聚力;引导体育消费,发展体育产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加强国际交往,扬国威、树国魂,提高民族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我省体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以全民健身为核心的群众体育活动向社会全方位地辐射和渗透,人民体质普遍增强;竞技体育形成了若干在全国占有一定位置,甚至具有向亚洲、世界冲击能力的优势项目,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体育产业发展和体育市场开发速度逐步加快。但是,全省体育基础薄弱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人均体育场地、人均体育消费在全国还处于较低水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发展差距较大;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偏少;竞技体育项目覆盖面小,优势项目少,高水平教练人才短缺,优秀后备人才不足;体育科研相对滞后;体育设施及健身场馆数量少、标准低,体育产业发展与发达和较发达省份相比仍然存在明显差距。这种现状严重制约了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必须迅速改变。 (四)在全面推进“二次创业,富民强省”的发展战略中,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态势,人民群众的体育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基础,加快我省体育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体育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省人民的共同任务。 二、我省发展体育事业的指导思想、方针和任务 (五)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将体育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国民素质、改善体育发展环境,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民族素质,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牢牢把握加快体育发展这一主题,积极开创体育工作的新局面,实现体育与经济和社会的相互促进、同步发展。 (六)体育工作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冬季项目与夏季项目两个战略协调发展;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积极推进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转变,增强体育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坚持人才为本,科技兴体,依靠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实现体育发展方式的转变;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体育法制建设,保障体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发展体育事业要从我省的实际出发,群众体育以全民健身为核心,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健身活动,持续改善群众健身锻炼条件,不断提高全民族健康水平;竞技体育走具有黑龙江省特点的发展之路,以冬季奥运会和夏季奥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目标,发挥优势,突出发展冰雪事业,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局,提高竞技水平;积极扶持边远、落后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积极性。 (八)积极申办冬奥会,进一步弘扬奥林匹克精神。要以此为契机促进我国冬季运动发展,提高黑龙江省的知名度,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按照国际比赛要求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发展规划,逐步提高场地设施标准,适应城市总体发展需求,为举办冬奥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必要条件。 三、切实加强领导,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保证 (九)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党和政府在体育领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抓好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把体育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从前瞻性、创造性、求实性的角度研究制定好本地区的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解决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十)市(地)、县(市)体育工作是我省体育工作的基础,在机构改革进程中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市(地)体育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独立机构,行使政府主管体育的职能;县级体育部门要有专门行政职能部门和人员从事体育管理;要注意研究新时期体育管理体制的变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视加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按照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选配体育干部,加强体育工作力量;各级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听取体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十一)各级政府要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群众性体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依法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投人,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人的增长逐步增加。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专项经费。 (十二)加快体育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配套。“十五”期间,省体育中心重点工程要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地要把重点体育场馆和多功能的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作为社会公益事业,作为搞好城市配套建设,活跃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内容抓好,并与人文景观紧密结合;新建、改建居民小区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兴建体育设施,建立起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多渠道投入体系;新建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各级政府可以采取划拨方式提供用地。 四、积极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努力增强人民体质 (十三)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全面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和部门,要把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摆在重要位置。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各级全民健身领导机构,要肩负起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健身齐抓共管的局面;定期举办各种类型的运动会和体育健身比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占领群众业余文化阵地;注重区域体育、城乡体育的共同发展。 (十四)切实抓好以学校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工作,坚持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形成特色。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体育师资建设,落实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经费,改善学校体育设施条件。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重点,加强对青少年课余训练网点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每个市(地)要有4至8所开展课余训练的中小学重点校、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定期举办中小学生运动会及体育比赛,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培养和发现体育人才。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应建立高水平体育运动队,不断提高大学体育运动水平。 (十五)创造性地开展好以乡镇为重点的农村体育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农民文化体育指导站等组织机构,配备兼职体育工作管理人员,把农民参加健身锻炼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要总结经验,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农民喜闻乐见的传统、民间、民族等各种体育活动,全面推动农村体育的发展。 (十六)积极促进以社区体育为重点的城市体育发展。把社区体育管理作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的一项职能,重视和加强社区体育设施的规划和配套建设,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实用、灵活的体育锻炼条件;组建各类体育协会、体育活动指导站(点)。健身娱乐中心,搞好城市体育社区与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形成社区、家庭与单位结合,个人、社会投资与国家投资相结合的社区体育发展新格局。重视职工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劳动生产力;积极开展残疾人、少数民族。老年人等体育健身活动。 (十七)按照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努力构建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逐步建设培训基地,加强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注意不同类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结构比例;到2010年每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至少要有3名以上的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依法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和监测工作,建设省国民体质数据库,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建立全省规范化的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和测定系统;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经常组织职工开展体育运动,系统地参加体育锻炼,参加体质检测。 五、突出龙江特色,实现竞技体育发展的重点突破 (十八)竞技体育要坚持“奥运、全运并举,以全运促奥运、奥运带全运”的发展战略,根据黑龙江省冬夏两线作战的特点和实际,优化项目结构和布局;发展夏季优势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发挥冰雪运动优势,提升冬季项目在国内和国际体坛的地位和整体竞争实力;适当增加有发展潜力和成才周期短的运动项目,扩大参赛覆盖面和竞争点,适应竞技体育发展。努力办好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各项高水平比赛,改革竞赛制度,培养人才,锻炼队伍,提高成绩。 (十九)利用省、市(地)两个资源发展竞技体育。冬季项目要巩固和完善省市两级建优秀运动队的体制,多强竞争,优先发展;夏季项目在强化省级优秀运动队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扶持市(地)建立优秀运动队,培养发展优势项目,重点突破;大胆创新,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对在奥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市(地)政府(行署)要重视本地区的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并给予积极支持。 (二十)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冬奥会为目标,全面实施和贯彻《黑龙江省奥运新星计划》,建立有效的培养机制和渠道,培养在奥运会有夺金实力的优秀人才,为祖国争取荣誉。实现重点项目上优秀后备人才群体培养的突破;抓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突出重点,调整业余训练布局,搞好优势和重点项目与优秀运动队的有序衔接;重点抓好省级体育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和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按照调整、巩固、发展、提高的原则,加强各级业余体校建设。各级政府应为竞技体育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二十一)牢固树立人才为本的思想,切实加强高水平教练员;运动员、体育科研人员和专业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为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创造宽松的环境。完善优秀运动队的教育体系,开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培养深造的新途径;逐步实现运动员身份学生化和管理学籍化,提高优秀运动队的科学文化素质;省政府对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国内外重大比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有功人员及所在训练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控制优秀体育人才无序外流;在国家出台政策的基础上,体育、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研究制定优秀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激励机制和伤残保障制度。 (二十二)适应体育科技发展需要,加大体育科研工作力度。进行训练方法、手段和技术创新,努力提高体育事业发展的科技含量;省科技计划要向体育科研倾斜,在科研经费上给予必要扶持,开展重点体育科研项目的协作攻关,争取出人才、出成绩、出效益;积极创建国家冬季项目实验室,集中力量创建以省体育科研所为主体的省体育科研中心,形成我省体育科技攻关的科研基地。 (二十三)加强体育队伍的作风建设,切实纠正不正之风。把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体育人才结合起来,加强对体育队伍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监督管理,坚决反对训练、竞赛中使用违禁药物、裁判员执法不公、弄虚作假等一切不轨行为,维护体育的公正性和纯洁性。 六、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加快社会化进程 (二十四)加强体育市场培育,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发展体育产业,不仅是繁荣体育事业的要求,更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巩固和发展体育彩票市场的同时,重点抓好培育开发体育竞赛市场。健身娱乐市场和体育用品市场;将体育产业与体育冰雪旅游相结合,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体育冰雪旅游市场;通过举办高水平国际。国内比赛及体育场馆综合开发、体育广告、技术培训、科技服务等方面带动体育产业的全面发展。 (二十五)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发展体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依法管理,特别是体育场馆和体育经营的管理,为体育产业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要积极引导群众进行健康的体育消费,培育固定的消费群体;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符合国民消费要求的各种体育健身娱乐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使体育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十六)努力开发体育无形资产,推进体育社会化进程。提倡和鼓励企业、个人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体育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体育俱乐部,联办运动队,举办高水平的体育竞赛,组织全民健身活动,赞助、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对赞助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赞助费用的合理使用。 七、加强体育法制建设,注重体育宣传工作 (二十七)加强体育法制建设,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围绕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快地方体育配套立法步伐,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和效率,健全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基础,具有我省特点的地方体育法规框架体系;各级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大体育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强化对体育场地设施和体育经营活动的执法和执法监督,依法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十八)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多视角地宣传体育在强身健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引导人们进行健康有益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育意识,树立正确的体育消费观,扩大体育的影响力,形成健康向上的体育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