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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沪国税稽[2002]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将《通告》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厅、同时印发给所有一般纳税人,使其了解安装防伪税控系统的重要意义和相关事宜,督促其自觉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各单位应切实组织好《通告》的印制和发放,确保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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