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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濮阳市中原明珠大酒店客房价格及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豫计价调函[2002]34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濮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中原明珠大酒店客房价格及有关收费标准的请示》(濮价房[2002]第06号)业已收悉。根据《河南省旅游涉外星级饭店价格管理办法》(豫计价调[2001]第37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星级宾馆价格水平及中原明珠大酒店的整体服务质量和申报意见,经研究现对中原明珠大酒店客房价格及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标准间每间中准价为318元/日,可上浮20%。 二、商务标准间:380元/日 普通套房:680元/日 豪华套房:880元/日 三、会议室: 大会议室:1500元/次/半天 小会议室:500元/次/半天 四、服务费按照豫计价调[2001]第37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价格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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