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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浦东国际机场配套公路收费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沪价费[2002]0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 经市政府同意,取消浦东国际机场配套公路设卡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2年十月一日零点起,取消浦东机场迎宾大道和机场大道收费口对机动车辆的收费。 二、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浦东国际机场配套公路收费标准的批复》(沪价行[1999]第282号)和《关于本市出租车进出浦东国际机场收费的通知》(沪价经[1999]第283号)同时废止。 三、请认真做好取消收费后的相应配套工作,特别是社会的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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