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闽委办(2002)4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02)139号文件,所有涉及我省自行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2002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2002年1月1日以后实现的税款应按国家统一政策征收入库。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