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是国务院制定的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是一项以城市人民政府为考核对象,以解决城市环境污染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目的的综合评 价体系,也是创建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这项工作是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能力的综合反映。自1989年在全国城市实施以来,“城考”便作为一种制度纳入了城市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考核城市由最初的32个发展到目前的545个,占全国设市城市的82.2%。 一、我市“城考”工作面临的形势 “城考”工作在我市已开展十二年,初步建立起了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四大类24项考核目标运行机制。“九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核心,采取有效措施,使我市的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公众的环境意识有所提高,促进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八五”期末相比,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两项指标达到得分水平;生活垃圾处理率、集中供热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有显著提高,“城考”得分由33.16分提高到59.24分,摆脱了近十几年连续居末位的状况,2000年在自治区考核的五个地级市位居第三。 我市的“城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问题不容忽视。目前,我市环境质量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市投资环境的改善。我市的“城考”工作与全区其它城市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九五”期末,全区城市“城考”综合得分平均值67.69分,我市仅为59.24分。国家调整“十五”期间“城考”指标,新增对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用水量的考核。按照新指标测算,我市目前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SO2年平均值、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水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率九项指标达不到最低得分标准,其权重占“城考”指标分值的36.7%,总分将明显下降。如长期处于后列,将会影响我市对外开放形象,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分析我市“城考”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结构不合理。我市是以煤炭和矿产资源开发为依托发展起来的工业城市。目前,虽然形成了以煤炭、化工、建材、高载能为主的产业结构,但仍处于资源开发型经济发展阶段。 (二)企业技术装备落后,管理水平低。我市现有的煤炭、化工、建材等支柱型企业,大部分建厂时间早、工艺设备和管理水平落后,科技含量低,浪费资源,污染问题突出。 (三)城市生态系统脆弱,自净能力差。我市生态环境恶劣,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没有完全到位。重开发、轻保护的思想不同程度的存在,粗放型的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压力。土地沙化逐年加剧,在资源开发中产生的固废没有得到充分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理,对生态环境影响加剧。 (四)水环境质量有恶化的趋势。由于干旱少雨,地下水超采,地下水位已形成降落漏斗,部分水质恶化。黄河乌海段多项指标超标。 (五)城市基础设施薄弱。我市目前还没一个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长期超标排入黄河;生活垃圾,采用自然沟壑倾倒填埋的处理方式,严重污染环境;医疗等主要危险废弃物也随生活垃圾排放,存在污染隐患。 (六)噪声扰民严重。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扰民现象时有发生,投诉率升高。 二、“十五”期末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和任务 到2005年,达到得分的项目指标要有所提高,未得分项目指标达到得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力争进入全区前四名。具体目标: (一)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6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率达到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四项指标实现得分并高于得分标准。 (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797%、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达到70%、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70%,三项指标得分比“九五”期末有所提高。 (三)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危险废物处置率、自然保护区覆盖率、环境保护机构建设、“三同时”执行合格率、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工业企业排污费征收十项指标得分继续保持满分。 (四)单位GDP能耗和用水量要力争接近得分标准。 三、加大大气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经贸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洁净煤技术,促进燃料结构的调整,逐年削减燃煤总量。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积极推广采用电热膜、地热、太阳能集中供热技术,继续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积极推进热电联供、集中供热和煤气入户工作。规划部门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功能区划,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调整城市空间布局,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有计划搬迁严重扰民企业。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环境管理,加强汽车尾气监测,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 四、实行总量控制,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计划、经贸、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结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关闭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工艺,禁止被关闭淘汰企业的落后生产装置和设备向我市转移。 环保部门做好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成果工作,推行污染物全面达标,对排污申报登记实行动态管理。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以部分大中型工业污染源企业为重点,推行清洁生产,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经贸、环保部门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加大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扶持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逐步淘汰粘土实心砖。 五、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化进程 建设部门要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逐步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水务部门要发展节水技术,制定重点行业的用水定额标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禁超采地下水,建设节水型城市。建设、农业、林业、水务、环保等部门要以建设生态型绿洲城市为目标,加大城区园林、道路绿化、城市生态林建设,开展绿色小区、绿色单位建设。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内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力度,巩固和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规划、建设、环保、农业部门要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契机,开展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重点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饮用水及其水源地保护建设;加强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膜等污染防治,建设生态示范区,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生态环境破坏事件,从开发、建设的源头控制生态破坏,实行工程建设与生态建设和恢复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控制资源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粗放型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压力。 六、加强领导,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要把“城考”作为社会经济、城市建设和环境管理的指标纳入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实行综合决策。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继续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环保部门要努力提高统一规划和统一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科技、监测、信息、环境投入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加强环境普法和培训工作,提高各级领导的环境意识,增强大众环境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