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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碘食盐纸箱外包装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黑价格字[2002]2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定碘盐纸箱外包装价格的请示》(中盐黑办字[2002]6号)收悉。为规范食盐市场,保证碘盐质量和卫生要求,改善碘盐外包装,方便运输,根据纸箱外包装的实际成本情况,参照邻省价格水平,核定纸箱外包装的加碘食盐每吨加价300元(每500克食用碘盐每袋加价0.15元)。食盐的批发、零售价格及城乡差价仍按黑价农字[1996]18号执行。 采用塑料编织袋外包装的各种碘盐零售价格仍按原标准执行。 以上价格自2002年11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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