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放开办公用房租金的通知


【颁发部门】 武汉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武价房[2002]1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房改办,市房产局,市财政局: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元月1日起,出租给党政机关、社团组织等用于办公的公有房、单位自管房的租金标准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确定。

二OO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