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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高档病房收费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济价费字[2002]2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提高部分病房收费标准的请示》(院字[20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高级单人套间:(共计12间设有卫生间全天供热水,彩电、冰箱、空调、微波炉、沙发、台灯及病床配套设施)每床收费:200元/天。 二、双人间病房:(共计16间设有卫生间全天供热水、彩电、空调、冰箱、微波炉及病床配套用品)每床收费:100元/天。 三、五人间病房:(共计10间设有卫生间全天供热水、集中供氧、空调等)每床收费:50元/天。 以上病房的使用,必须坚持病人自愿的原则,认真执行明码标价。此收费标准自2002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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