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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阳县毛坝乡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2]15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云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毛坝乡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请示》(云阳府文(2002)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毛坝乡政府驻地由该乡毛坝村6组迁至白水村2组。政府驻地迁移后,其管辖范围不变。 二、搬迁经费自筹解决,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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