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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授予“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等单位为全省旅游价格管理“先进单位”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陕价费发[2002]1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管各游览参观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省管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旅游价格管理的总体水平,经研究,决定授予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陕西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为2001--2002年度全省旅游价格管理“先进单位”,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保持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旅游价格管理工作,为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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