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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定价目录》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计委[2002]0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的新形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据《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和结合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定价目录》。 《上海市定价目录》包括15种(类)46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目录制定体现了对垄断性、强制性、公益性、资源性价格依法定价,并发挥“二级政府二级管理”作用等原则。 《上海市定价目录》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国家计委审定,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
上海市定价目录
┏━┯━━━━━┯━━━━━━━━━━━┯━━━━┯━━━━━━━━━━━━━━━━━━━━━━━┓ ┃编│ 品 名│定 价 内 容 │定价│ 备注 ┃ ┃号│││部门│┃ ┠─┼─────┼───────────┼────┼───────────────────────┨ ┃1 │重要的储备│储备粮食、食用植物油│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承担中央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中央储备┃ ┃│物资│(料)、棉花的收购价│会同有关│粮食,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料),中央储备棉花、┃ ┃││格和销售价格,储备食│部门│食糖、厂丝,国家储备用原油、成品油,中央救灾储┃ ┃││糖竞卖底价,储备石油││备化肥等┃ ┃││的出厂价格和出库价格││┃ ┃││,储备化肥入库和出库││┃ ┃││价││┃ ┃│├───────────┼────┼───────────────────────┨ ┃││地方储备粮食收购价格│市价格主│定价范围为承担上海市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地方储┃ ┃││和销售价格│管部门会│备粮食┃ ┃│││同有关部│┃ ┃│││门│┃ ┠─┼─────┼───────────┼────┼───────────────────────┨ ┃2 │国家专营的│烟叶收购价格,食盐出│国家计委│烟叶中准级收购价格由国家计委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 ┃│烟叶、食盐│厂价格、批发价格,民│会同有关│制定,其他具体品种等级收购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局┃ ┃│和民爆器材│爆器材出厂基准价格及│部门│会同国家计委制定。食盐定价范围包括食盐定点生产┃ ┃│及部分重要│浮动幅度││企业和批发企业;民爆器材定价范围包括民爆行业所┃ ┃│商品│││有生产企业┃ ┃│├───────────┼────┼───────────────────────┨ ┃││桑蚕鲜茧收购价、生鲜│市价格主│定价范围为本市鲜茧、生鲜牛奶收购及经营的食盐、┃ ┃││牛奶收购价,食盐零售│管部门│两碱外工业盐、民爆器材┃ ┃││价,两碱外工业盐中准││┃ ┃││供应价及浮动幅度,民││┃ ┃││爆器材仓储、运杂费等││┃ ┃││流动费率或销售价格││┃ ┠─┼─────┼───────────┼────┼───────────────────────┨ ┃3 │ 部分化肥 │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合成氨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大型氮肥┃ ┃││度,港口结算价格││企业生产的尿素、硝酸铵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有经营资格的企业按照中央进口配额进口的化肥港口┃ ┃││││结算价格┃ ┠─┼─────┼───────────┼────┼───────────────────────┨ ┃4 │部分重要药│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药┃ ┃│品│、国家统一收购的预防免││品及其它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见计┃ ┃││疫药品和避孕药具的出厂││价格「2000」2141号《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录》┃ ┃││价格(口岸价格),其他药 ││┃ ┃││品的零售价格││┃ ┃│├───────────┼────┼───────────────────────┨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市价格主│定价范围为国家计委定价目录以外的医保目录乙类药┃ ┃││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管部门│品,本市调剂进入医保目录的乙类药品,医疗单位自┃ ┃││其他药品的零售价格││制药品,中药饮片,在本市生产或销售的一次性医疗┃ ┃││││器械、植入型医用材料┃ ┠─┼─────┼───────────┼────┼───────────────────────┨ ┃5 │教材及学生│印张中准价及浮动幅度│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中小学和大中专教材。国家计委制定印张┃ ┃│专用商品和│││中准价及浮动幅度,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中小学┃ ┃│服务│││课本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 ┃│├───────────┼────┼───────────────────────┨ ┃││中小学课本印张单价和│市价格主│定价范围为中小学教材,以及列入市教委发布的《中┃ ┃││零售价,与教材配套的│管部门│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音像教材和电子教材,未列┃ ┃││音像教材、电子教材的││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辅材料┃ ┃││零售价格,学生作业本││┃ ┃││的零售价││┃ ┃│├───────────┤├───────────────────────┨ ┃││学生专用商品和服务价││定价范围为经学校发售给学生的商品,如学生校服、┃ ┃││格││学生课间奶等┃ ┠─┼─┬───┼───────────┼────┼───────────────────────┨ ┃6 │燃│天然气│天然气出厂价格│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陆上油气田天然气┃ ┃│气││││┃ ┃│├───┼───────────┼────┼───────────────────────┨ ┃│││天然气从城市门站到最│市价格主│┃ ┃│││终用户的输配费用、销│管部门│┃ ┃│││售价格,人工煤气出厂 ││┃ ┃│││(结算)价格、销售价││┃ ┃│││格,民用液化石油气中 ││┃ ┃│││准价及浮动幅度,车用 ││┃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零││┃ ┃│││售中准价及浮动幅度││┃ ┠─┼─┼───┼───────────┼────┼───────────────────────┨ ┃7 │水│中央直│出库(渠首)价格│国家计委│定价范围包括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库、干渠及河道┃ ┃││属及跨│││┃ ┃││省水利│││┃ ┃││工程供│││┃ ┃││水│││┃ ┃│├───┼───────────┼────┼───────────────────────┨ ┃│││供排水价格│市价格主│定价范围为公共管网的自来水价格;公共排水系统的┃ ┃││││管部门│排水收费(污水处理费)标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原┃ ┃│││││水供水价格;深井水收费标准;回用水价格┃ ┃││├───────────┤│┃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 ┃8 │电│ 电力 │未实行竞价的上网电价│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未实行竞价上网电价、由省及省以上电网┃ ┃│热││││统一调度的独立发电企业的电量。电力体制改革后,┃ ┃│││││上网电价在市场竞争中形成,政府不再审批┃ ┃││├───────────┤├───────────────────────┨ ┃│││销售电价││定价范围为省及省以上电网销售电量。电力体制改革┃ ┃│││││后,政府主要监管高压输电价格和低压配电价格┃ ┃││├───────────┼────┼───────────────────────┨ ┃│││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市价格主│定价范围为中央定价以外的、未实行竞价上网的发┃ ┃││││管部门│电、供电企业电量价格,电力体制改革后,电价方式┃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热力 │供热价格││定价范围为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热力┃ ┠─┼─┴───┼───────────┼────┼───────────────────────┨ ┃9 │ 军品 │出厂价格│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武装力量用装备及配套产品,军粮(军供 ┃ ┃││││价格和补贴结算价格),供军队用成品油。具体目录 ┃ ┃││││另行公布┃ ┠─┼─────┼───────────┼────┼───────────────────────┨ ┃10│重要交通运│管道运输及杂项收费,│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国家铁路、国家控股合资(合作)铁路;┃ ┃│输│港口收费,民航运输│及有关部│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所有对外开放港口;民用机┃ ┃││价格及折扣幅度(含 │门│场、军民合用机场收费,国内航线及国际航线国内段┃ ┃││机场收费),铁路客货││航空运输价格;国内管道运输杂项收费包括与管道运┃ ┃││运输价格及杂项作业││输相关的装车费、储油费、中转代办费┃ ┃││收费标准││┃ ┃│├───────────┼────┼───────────────────────┨ ┃││地方港口收费│市价格主│定价范围除中央管理目录以外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管部门│(含国际箱中转堆场收费)┃ ┃│├───────────┤├───────────────────────┨ ┃││铁路客货运输价格及杂││地方铁路,兼办公共客货运输营业的专用铁路,铁路┃ ┃││项作业收费标准,铁路 ││专用线,铁路延伸服务授权地方定价项目,民航相关┃ ┃││专用线共用收费标准,铁 ││客货运输的延伸服务项目┃ ┃││路延伸服务收费标准,铁 ││┃ ┃││路自备车收费标准,民航 ││┃ ┃││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 ┃││公共交通运输价格││定价范围为公共汽(电)车客运、轨道客运、轮渡(含┃ ┃││││崇明等三岛)票价;客、货运出租汽车运价;省际汽┃ ┃││││车客运票价及客运站收费┃ ┃│├───────────┤├───────────────────────┨ ┃││车辆停放收费││定价范围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和机动车检测。┃ ┃││││机动车停放包括道路内、外停放;住宅小区(楼)内┃ ┃││││停放;机动车教练场地出租收费。检测包括发动机、┃ ┃││││底盘、电器、整车等。┃ ┃│├───────────┤│┃ ┃││机动车检测收费││┃ ┃│├───────────┤├───────────────────────┨ ┃││车辆通行费││定价范围包括政府贷款和经营性公路、桥、隧道车辆┃ ┃││││通行费┃ ┠─┼─────┼───────────┼────┼───────────────────────┨ ┃11│ 邮政 │邮政基本业务资费│国家计委│邮政基本业务资费范围包括信函、邮政汇兑、机要邮┃ ┃││││件等服务价格┃ ┃│├───────────┼────┼───────────────────────┨ ┃││邮政延伸服务资费│市价格主│定价范围为市内邮政延伸服务项目┃ ┃│││管部门│┃ ┠─┼─────┼───────────┼────┼───────────────────────┨ ┃12│ 电信 │电信基本业务资费│信息产业│电信基本业务资费包括固定网络长途及本地电话、移┃ ┃│││部│动电话业务等服务价格。信息产业部在制定通信和信┃ ┃││││息服务资费政策、改革方案以及通信业务收费标准┃ ┃││││时,应事先征求国家计委意见┃ ┃│├───────────┼────┼───────────────────────┨ ┃││固定本地电话、移动电话│市通信管│具体按《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省(区、┃ ┃││、数据业务、话音数字数│理局会同│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 ┃││据电路出租业务│市价格主│务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2]1320号)执行┃ ┃│││管部门│┃ ┃│├───────────┼────┼───────────────────────┨ ┃││移动通信基站天线设置中│市价格主│┃ ┃││准价及浮动幅度│管部门│┃ ┃│││ 市信息 │┃ ┃│││办│┃ ┠─┼─┬───┼───────────┼────┼───────────────────────┨ ┃13│重│金融结│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国家计委│定价范围包括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结算手续┃ ┃│要│算和交│││费,全国性证券交易机构的交易手续费、席位费,中┃ ┃│专│易服务│││国外汇交易中心席位费等。不包括利率、汇率┃ ┃│业││││┃ ┃│服││││┃ ┃│务││││┃ ┃│├───┼───────────┼────┼───────────────────────┨ ┃││工程勘│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投资建设项目的┃ ┃││察设计││会同有关│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服务││部门│┃ ┃│├───┼───────────┼────┼───────────────────────┨ ┃││部分中│收费标准│国家计委│中介服务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 ┃││介服务│││价和市场调节价。检验、鉴定、公证、仲裁等垄断、┃ ┃│││││强制性的服务实行政府定价;评估、代理、认证、招┃ ┃│││││投标等竞争不充分的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按┃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 ┃│││││执行┃ ┃│├───┼───────────┼────┼───────────────────────┨ ┃│││本市部分中介服务收费│市价格主│具体按《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 ┃│││标准│管部门│2255号)、《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执行。其中对评估、代理服务、招投标等实行┃ ┃│││││政府指导价的中介服务,制定收费标准┃ ┃│├───┼───────────┤├───────────────────────┨ ┃││其他服│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定价范围包括住宅建设配套费;供水、燃气、电力、┃ ┃││务│服务收费标准││电信设施的建设、维护、服务等项目┃ ┠─┼─┴───┼───────────┼────┼───────────────────────┨ ┃14│部分房地产│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基准│市价格主│定价范围包括全市公有住房及公有非居住用房的租金┃ ┃││地价及土地出让拍卖底价│管部门会│标准,以及廉租房租金标准┃ ┃│││同有关部│┃ ┃│││门│┃ ┃│├───────────┼────┼───────────────────────┨ ┃││房屋成本价│市价格主│定价范围包括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经济适用房等销┃ ┃│││管部门│售价,拆迁补偿安置的补贴及收费标准┃ ┃│├───────────┤├───────────────────────┨ ┃││物业管理等公共性服务││定价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维修等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15│重│教育│收费标准│市价格主│定价范围为公办和民办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 ┃│要│││管部门会│教育、高等教育的收费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部┃ ┃│公│││同有关部│门指定或委托进行的强制培训的收费标准┃ ┃│益│││门│┃ ┃│性││││┃ ┃│服││││┃ ┃│务││││┃ ┃│├───┼───────────┼────┼───────────────────────┨ ┃││非营利│医疗服务价格│市价格主│┃ ┃││性医疗││管部门会│┃ ┃││服务││同有关部│┃ ┃││││门│┃ ┃│├───┼───────────┼────┼───────────────────────┨ ┃││其他公│园林、游览参观点门票│市价格主│具体按《关于印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 ┃││益性服│收费标准│管部门│知》(计价格[2000]2303号)、《本市园林票价管理┃ ┃││务│││办法》执行┃ ┃││├───────────┼────┼───────────────────────┨ ┃│││社会福利院、殡葬基本│市价格主│社会福利院收费包括托管费、护理费,殡葬基本服务┃ ┃│││服务收费标准│管部门│包括火化费、接尸费、骨灰寄存费、墓穴费等┃ ┃││├───────────┼────┼───────────────────────┨ ┃│││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市价格主│┃ ┃││││管部门│┃ ┃││├───────────┼────┼───────────────────────┨ ┃│││部分环卫、环保服务│市价格主│定价范围为垃圾的清运、处置收费等┃ ┃│││收费标准│管部门│┃ ┗━┷━┷━━━┷━━━━━━━━━━━┷━━━━┷━━━━━━━━━━━━━━━━━━━━━━━┛
说明:一、本目录“定价内容”栏所列的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是指政府指导价,其它均指政府定价。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成品油价格仍按现行有关规定管理。 二、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市政府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授权市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在报国家计委审定后,进入本目录。买方或卖方垄断的商品和服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价格矛盾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和必要的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安全、环保等特殊原因,强制在本市范围内使用的商品或推行的服务,其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管理。 三、授权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承担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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