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旗山国家森林公园双峰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市物委榕价公字[2001]20号文件精神,现核定旗山国家森林公园双峰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车(12座及12座以下)每辆次4元; 二、大车(12座以上)每辆次6元; 三、摩托车每辆次1元。 以上核定的标准自2002年11月1日起执行,你局应在醒目位置设明码标价牌,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