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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马道街等三座公厕收费标准的复函


【颁发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成价函[2002]2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青羊区物价局:
你局转报的马道街75号附2号、忠烈祠坝街、浣花滨河路三座公厕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以上三座公厕设施状况,经研究,同意以上三座公厕按每人次0.20元收费。 本文从2002年10月2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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