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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矿山规划设计资格审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黔价房调[2002]3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国土资源厅: 为全面规范我省矿业秩序,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期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对从事矿山开发、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现将矿山规划设计收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矿山规划设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所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现场检查、专家评审、证书工本费等费用开支。 二、矿山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为每户1500元。 三、矿山开发、规划设计资格审查工作结束时,即停止收费。 上述通知于二00二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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