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望都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房]字[2002]4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华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望都家园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望都家园小区属普通住宅,须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楼宇对讲或可视对讲系统、周界红外探测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6元收取。 本文自2002年10月10日起执行至2003年10月9日止。待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如有变动,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