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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谨防假冒省局文件骗取钱财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管理局

【发文字号】 皖药监办函[2002]1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发现假冒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加盖仿冒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的、所谓“皖药监信息发(2002)89号《关于安徽省各定点医疗机构征订<最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适用全书>的通知》”,经查,我局从未发过此类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是一起恶劣的假冒骗取钱财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省局和药监系统的形象,各市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一经发现相关线索,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二、请各市局接函后,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监管部门,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通知各医疗机构,谨防上当受骗。 附:假冒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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