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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基础文化课统一水平报考费标准的函


【颁发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收]字[2002]4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统一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函》(京教财[2002]7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意见,中等职业学校基础文化课统一水平报考费(考试科目:数学、语文、外语)为每人每科15元。 执收单位市教育考试院需持此函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方可收费。收费收入全额纳入市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项收费暂行一年,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0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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