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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菜蓝子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藏政发[2002]5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确保“菜篮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促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农牧民增收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 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菜篮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区“菜篮子”工作发展现状 “菜篮子”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社会稳定和农牧民增收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改革开放特别是“九五”计划执行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市场导向的原则。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狠抓蔬菜、奶类、肉食等基地建设。积极扶持种植、养殖场和专业户,大力推广科学技术,促进了农牧业结力调整,增加了农牧民收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2001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到7.47万亩。其中保护地面积达1.4万亩,总产量达17.85万吨,比“八五末增加144%;肉、奶产量分别达到15万吨、19.21万吨,分别比“八五末”增长33%、9%;水产品产量达到2000吨;城镇居民人均日占有蔬菜达0.3公斤;人均年占有肉60公斤,奶100公斤。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菜篮子”工作总体发展水平落后,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菜篮子”基础设施条件差,生产经营粗放,菜篮子产业化和集约化程度低,科技水平低;二是社会化服务发展缓慢,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保鲜加工滞后,增值效益低;三是“菜篮子”生产布局不平衡,尤其是农区与牧区之间“菜篮子”产品的互补功能不完善,制约了“菜篮子”整体效益的提高;四是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致使一些“菜篮子”产品的药物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亟待提高等等。 二、我区新阶段“菜篮子”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 目前,我区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已全面步入产业结构调整的新阶段。加强“菜篮子”工作,对我区实施农牧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牧民增收和经济跨越式发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菜篮子”工作,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菜篮子”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贯彻落实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资源为依托、市场为导向、流通为突破口、质量为重点、食用安全健康为标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建立“菜篮子”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大力发展名优特无公害蔬菜、反季节蔬菜和绿色食品,逐步形成“菜篮子”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按照这一基本思路,各地(市)要把“菜篮子”产业作为农牧业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一件大事来抓,使之与农牧业生产、农牧业综合开发、农牧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区“菜篮子”产业基本实现生产规模化、区域特色化、质量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市场化,实现“菜篮子”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05年,蔬菜、肉、奶、水产品分别达到30万吨、20万吨、25.5万吨和2400吨,分别比2001年增长69%、34%、25%和20%,年均分别增长13.8%、6.8%、5%和4%。水果、禽、蛋等产品有较大发展。加大“菜篮子”市场建设,重点建成7地(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改造、完善、建设一定规模的无公害蔬菜市场和特色专业批发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安全生产、质量检测、质量认证、市场准入和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工作体系,努力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 (三)区域布局与发展重点 各地(市)要依据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方面的差异,因地制宜地调整和优化“菜篮子”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拉萨市、各行署所在地以及各县城等主要城镇,要根据市场需求,以生产蔬菜、肉、蛋、奶、禽、水产品等鲜活产品为主,提高“菜篮子”产品的供给率。 草原牧区要以丰富的草畜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牦牛、羊等草食动物肉产品,突出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社会需要。 农区要全面推进蔬菜、肉、奶、禽、蛋和水产品生产,满足当地农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并积极开拓城镇市场,服务城市,致富农民。 林区要立足资源优势,加快发展野菜、野生食用菌等名优特产品,做好冷藏、加工、包装和冷运工作,提高产品竞争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在具体对策上,要重点突出,全面推进。一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发展畜牧业;二是充分利用辽阔的水域面积,在划定的开发利用区范围内扩大养殖规模,发展水产养殖业,并建立生态渔业基地和珍稀水生动物养殖基地;三是充分利用立体气候优势和特色菜、野生菜、野生食用菌等种质资源优势,优化蔬菜生产区域布局和品种布局,大力开发林下野生生物资源,丰富“菜篮子”;四是积极培育发展特色产品。围绕林果、牦牛、藏绵羊、藏猪、藏鸡等优势品种,合理规划特色产品生产区域,加大扶持力度,扩大种养规模;五是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特别是在高海拔地区要充分利用独特的光热资源,发展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保暖棚圈等设施,扩大蔬菜种植和动物饲养,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做到常年生产,均衡上市,淡季不淡,旺季更旺。 三、我区“十五”期间“菜篮子”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市场体系建设,狠抓市场培育、开发和管理 一是建立以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市场体系。各地要按照自治区提出的“坚持常年性市场和季节性市场相结合、固定网点和流动网点相结合、发展传统市场与培育新兴市场相结合”的要求,依据“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规模、流量流向、交易习惯和交通地理等条件,在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市场建设规划,在重点地域建设一批产地批发市场、集散市场,实现“菜篮子”生产与市场的对接。要大力培育农牧区市场主体,扶持发展农牧区经纪人、营销大户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农牧民流通组织,发挥其贴近农牧区、熟悉农牧业生产、掌握市场行情的优势,开展农畜产品营销活动,有效提高商品率。 二是要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力度,禁止有害农畜产品进入市场,从源头上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要严厉打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制止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坑害消费者行为,改善蔬菜进城管理办法,为“菜篮子”产品顺畅交易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对牛、羊、猪定点屠宰进行合理布局,使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三是加强农业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在加强市场硬件建设的同时,要加快实施农牧区市场信息服务工程,搞好省地县级信息平台建设,把信息体系向重点县乡、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及专业大户延伸,定期发布市场供求、价格、生产动态等信息,指导企业和农户依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经营内容,提高“菜篮子”经济效益,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是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菜篮子”产品竞争力。产业化经营的基础是基地建设,各地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依据各地的资源特色,建设一批无公害“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带动绿色食品为主导产品的发展,引导“菜篮子”工作向优质化、规模化、区域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要以生产基地为依托,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方式,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发展订单农业,有效提高“菜篮子”的市场化水平。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龙头企业,各地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引导生产、加工增值、提供服务的作用,走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路子,促进“菜篮子”工作加快发展。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加强企业和农户的结合,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实现农户增收、企业增效。 (二)强化质量管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管理,确保“菜篮子”产品消费安全 一是建立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十五”期间,参照国家和农业行业标准,制定一批符合西藏实际的农牧业质量标准,重点制定蔬菜、种畜、种禽、土壤肥料、植物保护、畜禽饲料标准,形成较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加强农产品监测检验体系建设。“十五”期间,在充分发挥现有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作用的同时,逐步建立起以自治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各地(市)分中心为骨干的监测检验体系,满足农产品质量检测的需要。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的力度。“十五”期间,制定《西藏自治区绿色食品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法强化对“菜篮子”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菜篮子”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定期开展农药、兽药、化肥、激素、添加剂和农业环境的监测和检验,从源头把住质量关。 四是推行市场准入和产品认证制度。“十五”期间,在7地(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器设备和人员,进行蔬菜残留检测工作,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积极推进持证上市,优质优价,对生产优质“菜篮子”产品的企业和农户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五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质量意识。 (三)坚持科技创新,提高“菜篮子”产品科技含量和发展水平 面对市场对“菜篮子”产品高档化、无公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及时调整“菜篮子”科技推广工作思路,努力引导科技工作由过去重点为增产服务转向为增效服务,由过去重点为增加数量服务转向为提高质量服务,由过去重点为产中服务转向为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 一是全面实施良种化工程。“十五”期间,全区加快名特优新品种的选育、引进、开发和推广。重点推广蔬菜温室大棚栽培、反季节瓜果菜种植、畜禽配套饲养、冬季暖棚畜禽饲养、青贮氨化秸秆、冷水养鱼以及果菜病虫害综合防治、畜禽鱼类疫病防治等多项新技术。培育并推广一批名优新品种,提高“菜篮子”产品的品质和效益。 二是加快“菜篮子”科技成果和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引进、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菜篮子”产业素质和效益的提高。充分利用对口援藏省市的科技和管理优势,围绕影响“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关键性技术,开展多学科联合攻关。重点突破、解决奶黄牛品种改良、高效节能日光温室等关键技术问题。继续扩大推广塑料大棚、高效日光温室建设技术及多层覆盖栽培、吊架栽培等常规实用技术,同时积极示范、无公害生产、标准化生产、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切实提高蔬菜产业科技含量。 三是加大农牧业科技培训和推广力度。要加强农畜产品加工技术的示范推广,重点抓好蔬菜、肉类保鲜及系列产品开发、奶制品加工、菌类产品加工等技术应用,有效提高“菜篮子”产品的附加值。通过采取举办专题技术培训班、绿色证书培训班、广播电视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牧民宣传和普及高效节能日光温室、蔬菜多茬次栽培、立体种植、生猪直线育肥、奶牛高产、肉牛集中育肥及畜禽疫病防治等高产高效优质技术,使大部分农牧民都掌握1~2项“菜篮子”生产技术,增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技术的吸纳和应用能力,加快实用技术推广步伐。 (四)加强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建立“菜篮子”工程支持与保障体系 “菜篮子”工作,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体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参数。发展“菜篮子”,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各地(市)要继续坚持实行“菜篮子”工作市长(专员)负责制,把“菜篮子”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等方面,真正向“菜篮子”工作倾斜,为“菜篮子”工作创造宽松优越的外部环境。 一是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构。自治区将成立由主管农牧业的副主席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厅、农牧厅、农发办、计委、财政厅、卫生厅、公安厅、经贸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农科院、物价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治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菜篮子”工作。 农牧部门是“菜篮子”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管农药、兽药、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加强对动植物“菜篮子”产品的检验检疫,会同经贸部门协调、制定“菜篮子”发展的政策措施;经贸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加强“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业的技术改造,对主要“菜篮子”产品供求进行宏观调控;卫生部门要完善“菜篮子”产品卫生标准,草拟有关“菜篮子”产品卫生监管的地方法规,审核发放“菜篮子”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对市场上销售的“菜篮子”产品进行卫生安全抽查和执法;质检部门要参照国家标准,开展有关的我区标准制定工作,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中质量卫生安全的抽查、监管和对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进一步规范与“菜篮子”产品认证有关的监管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查处假冒伪劣“菜篮子”产品,无证、无照经营“菜篮子”产品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会同农牧部门制定“菜篮子”产品种植、养殖生产环境安全标准和监管办法,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水利部门要加强“菜篮子”工程水源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供水源的检测与监督管理;计划部门要把“菜篮子”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加大对“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检验检测、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已设立的“菜篮子”发展基金的监管力度,加速滚动周期,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金融部门要加大对“菜篮子”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鼓励和吸引外资,使用集体、个体和私有经济等非农资金,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和外资等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机制,增强“菜篮子”产业发展的后劲和活力。国土部门要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菜地等农用地。国家建设和乡(镇)村建设应尽量利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必须占用菜地的,应按《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是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各种扶持“菜篮子”工程的优惠政策。要继续完善“菜篮子”发展基金制度,适当加大基金规模,按照“有偿扶持、定期回收、滚动使用”的原则,有效缓解“菜篮子”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问题。要继续做好“菜篮子”生产所需生产资料的供应,享受与农业生产同等的国家补贴政策。对有关从事农畜产品加工的各种经济成份的龙头企业,给予与乡镇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放水养鱼”,让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联接生产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菜篮子”升级发展。“十五”期间,要制定实施农业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加快畜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并在“菜篮子”产品基地开发、设施农业发展、科技进步、龙头企业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各地(市)、各部门要按照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引导基层干部群众破除小农经济意识,树立市场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为“菜篮子”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坚持争创特色、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注重培植各具特色的拳头产业和产品,靠特色争市场、靠规模求效益。要坚持典型引路、带动全局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树立各种类型的典型、培植各种类型的样板,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努力探索一条适合我区特点的菜篮子发展之路。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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