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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怡佳家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房]字[2002]39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福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有关物业收费标准的《申请书》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怡佳家园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可视对讲系统、消防监控系统、保安中控系统的运行维护费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3元收取。 本文自2002年10月15日起执行至2003年10月14日止。待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如有变动,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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