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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对调整我区各类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

【发文字号】 内计费字[2002]15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盟市物价局(计委)、教育(教体)局、财政局: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区各类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内计费字[2002]1055号),现考虑到函授和夜大学教育成本不同,特补充通知如下: 夜大学收费标准:本科由每生每学年150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 元;专科由每生每学年120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700元。各类成人教育夜大学收费请按此标准收取。其他成人教育收费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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