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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政)字[2002]3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计委、物价局:
《北京市定价目录》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国家计委审定批准,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行。 《北京市定价目录》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应按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对现行由政府制定和审批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清理,在目录正式实行前认真做好协调和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附:北京市定价目录
二00二年十月十四日
北京市定价目录
┏━━┯━━━━━━━━┯━━━━━━━━━━━━━━━━┯━━━━━┯━━━━━━━━━━━━━━━━━━━━━┓ ┃序号│品名│定价内容│定价部门│ 备注 ┃ ┠──┼────────┼────────────────┼─────┼─────────────────────┨ ┃1 │重要的储│中央储备粮食、食用植物油(料)、│国家计委会│定价范围为承担中央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中央┃ ┃│备物资│棉花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储备食│同有关部门│储备粮食,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料),中央储┃ ┃││糖竞卖底价,储备石油的出厂价格和││备棉花、食糖、厂丝,国家储备用原油、成品┃ ┃││出库价格,储备化肥入库和出库价││油,中央救灾储备化肥等┃ ┃││格,储备厂丝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 ┃││││┃ ┠──┼────────┼────────────────┼─────┼─────────────────────┨ ┃2 │国家专营│烟叶收购价格,食盐出厂价格、批发│国家计委会│烟叶中准级收购价格由国家计委会同国家烟草专┃ ┃│的烟叶、│价格,民爆器材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同有关部门│卖局制定,其他具体品种等级收购价格由国家烟┃ ┃│食盐和民│幅度││草专卖局会同国家计委制定。食盐定价范围包括┃ ┃│爆器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民爆器材定价范┃ ┃││││围包括民爆行业所有生产企业┃ ┃│├────────────────┼─────┼─────────────────────┨ ┃││食盐零售价格,两碱外其他工业用盐│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本市销售的食盐、两碱外工业用盐。┃ ┃││中准供应价格和浮动幅度,民爆器材││民爆器材按作价办法制定销售价格┃ ┃││仓储、运杂费等流通费率或销售价格││┃ ┠──┼────────┼────────────────┼─────┼─────────────────────┨ ┃3 │部分化肥│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港口结算│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合成氨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大型┃ ┃││价格││氮肥企业生产的尿素、硝酸铵出厂基准价格及浮┃ ┃││││动幅度;有经营资格的企业按照中央进口配额进┃ ┃││││口的化肥港口结算价格┃ ┃│├────────────────┼─────┼─────────────────────┨ ┃││进口化肥批发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按地方进口配额进口的化肥┃ ┠──┼────────┼────────────────┼─────┼─────────────────────┨ ┃4 │部分重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国家统一│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 ┃│药品│收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的出││品及其它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 ┃││厂价格(口岸价格),其他药品的零││见计价格[2000]2141号《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 ┃││售价格││录》┃ ┃│├────────────────┼─────┼─────────────────────┨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批发│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国家计委定价目录以外的医保目录乙┃ ┃││零售价格,其他药品││类药品,列入北京市公费医疗及大病统筹药品报┃ ┃││零售价格,临床用血供应价格││销目录的药品。见京价(医)字[2001]300号 ┃ ┃││││《北京市政府定价药品目录》┃ ┠──┼────────┼────────────────┼─────┼─────────────────────┨ ┃5 │教材│印张中准价及浮动幅度│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中小学和大中专教材┃ ┃│├────────────────┼─────┼─────────────────────┨ ┃││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中小学课本┃ ┠──┼────────┼────────────────┼─────┼─────────────────────┨ ┃6 │燃气、燃│天然气出厂价格│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陆上油气田天然气┃ ┃│料和热力│││┃ ┃│├────────────────┼─────┼─────────────────────┨ ┃││天然气销售价格,煤气出厂和销售价│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天然气、煤气、液┃ ┃││格,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民用煤基││化石油气、民用煤,蒸气生产和供暖┃ ┃││准价格及浮动幅度,蒸气、供暖出厂││┃ ┃││和销售价格││┃ ┠──┼────────┼────────────────┼─────┼─────────────────────┨ ┃7 │水│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供水出库│国家计委│定价范围包括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库、干渠及河道┃ ┃││(渠首)价格││┃ ┃│├────────────────┼─────┼─────────────────────┨ ┃││地表水供应价格,自来水出厂和销售│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本市供排水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 ┃││价格,中水和再生水销售价格,水资││┃ ┃││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 ┃8 │电力│未实行竞价的上网电价│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未实行竞价上网、由省及省以上电网┃ ┃││││统一调度的独立发电企业的电量。电力体制改革┃ ┃││││后,上网电价在市场竞争中形成,政府不再审批┃ ┃│├────────────────┼─────┼─────────────────────┨ ┃││销售电价│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省及省以上电网销售电量。电力体制┃ ┃││││改革后,政府主要监管高压输电价格和低压配电┃ ┃││││价格┃ ┠──┼────────┼────────────────┼─────┼─────────────────────┨ ┃9 │军品│出厂价格│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武装力量用装备及配套产品,军粮┃ ┃││││(军供价格和补贴结算价格),供军队用成品┃ ┃││││油。具体目录另行公布┃ ┠──┼────────┼────────────────┼─────┼─────────────────────┨ ┃10│交通运输和│管道运输及杂项收费,港口收费,民│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国家铁路、国家控股合资(合作)铁┃ ┃│车辆管理│航运输价格及折扣幅度(含机场收│及有关部门│路;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所有对外开放港┃ ┃││费),铁路客货运输价格及杂项作业││口;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收费,国内航线及┃ ┃││收费标准││国际航线国内段航空运输价格;国内管道运输杂┃ ┃││││项收费包括与管道运输相关的装车费、储油费、┃ ┃││││中转代办费┃ ┃│├────────────────┼─────┼─────────────────────┨ ┃││汽电车、城市轨道客运价格,公路通│市物价局会│定价范围为公共汽电车、小公共汽车、普通出租┃ ┃││行费,铁路专用线共用收费标准,铁│同有关部门│小轿车、长途汽车客运及客运站有关收费,铁路┃ ┃││路延伸服务收费标准,铁路自备车收││专用线、铁路延伸服务授权地方定价项目,民航┃ ┃││费标准,民航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标││相关业务经营者┃ ┃││准,抢险救灾、大型活动、战略(军││┃ ┃││事)物资公路客货运输价格││┃ ┃│├────────────────┼─────┼─────────────────────┨ ┃││机动车检测和停放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机动车检测和机动车收费停车场。非┃ ┃││││机动车收费停车场授权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收费标┃ ┃││││准┃ ┠──┼────────┼────────────────┼─────┼─────────────────────┨ ┃11│邮政基本业务│资费│国家计委│邮政基本业务资费范围包括信函、明信片、印刷┃ ┃││││品、包裹、报刊发行、邮政汇兑、特快专递、机┃ ┃││││要邮件的服务价格┃ ┠──┼────┬───┼────────────────┼─────┼─────────────────────┨ ┃12│电│电信基│资费│信息产业部│电信基本业务资费范围包括固定网络长途及本地┃ ┃│信│本业务│││电话、移动电话业务等服务价格。信息产业部在┃ ┃│业││││制定通信和信息服务资费政策、改革方案以及通┃ ┃│务││││信业务收费标准时,应事先征求国家计委意见 ┃ ┃│││││┃ ┃│├───┼────────────────┼─────┼─────────────────────┨ ┃││垄断性│资费│市通信局会│定价范围为市内电信服务经营者┃ ┃││电信增││同市物价局│┃ ┃││值业务│││┃ ┃│││││┃ ┠──┼────┼───┼────────────────┼─────┼─────────────────────┨ ┃13│重│金融结│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国家计委│定价范围包括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结算┃ ┃│要│算和交│││手续费,全国性证券交易机构的交易手续费、席┃ ┃│的│易服务│││位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席位费等。不包括利┃ ┃│专││││率、汇率┃ ┃│业││││┃ ┃│和││││┃ ┃│特││││┃ ┃│殊├───┼────────────────┼─────┼─────────────────────┨ ┃│行││││┃ ┃│业│工程勘│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国家计委会│定价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投资建设项┃ ┃│服│察设计││同有关部门│目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务│服务│││┃ ┃│├───┼────────────────┼─────┼─────────────────────┨ ┃││部分中│收费标准│国家计委│中介服务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 ┃││介服务│││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检验、鉴定、公证、仲裁┃ ┃│││││等垄断、强制性的服务实行政府定价;评估、代┃ ┃│││││理、认证、招投标等竞争不充分的服务实行政府┃ ┃│││││指导价。具体按《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 ┃│││││价格[1999]2255号)执行┃ ┃│││├─────┼─────────────────────┨ ┃││││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中央定价以外的重要中介服务。具体┃ ┃│││││按《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 ┃│││││2255号)执行┃ ┃│├───┼────────────────┼─────┼─────────────────────┨ ┃││公共设│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本市垄断性企业提供的强制性服务和┃ ┃││施建设│││重要的、垄断性、强制性的建设项目服务┃ ┃││、维护│││┃ ┃││和重要│││┃ ┃││的建设│││┃ ┃││项目服│││┃ ┃││务│││┃ ┃│├───┼────────────────┼─────┼─────────────────────┨ ┃││卫生防│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卫生防疫机构卫生防疫服务┃ ┃││疫服务│││┃ ┃│├───┼────────────────┼─────┼─────────────────────┨ ┃││有线电│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有线电视收视、网络工程、入网、搬┃ ┃││视服务│││迁、停、复收费┃ ┠──┼────┼───┼────────────────┼─────┼─────────────────────┨ ┃14│重│医疗服│医疗服务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市物价局会│定价范围为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 ┃│要│务│度,一次性卫生材料销售价│同有关部门│务和使用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一次性卫生材料按┃ ┃│的││格││作价办法管理┃ ┃│公││││┃ ┃│益││││┃ ┃│性││││┃ ┃│服├───┼────────────────┼─────┼─────────────────────┨ ┃│务│园林景│门票、月票价格│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故宫、定陵、长陵、昭陵、神路、八┃ ┃││点│││达岭、天安门城楼、雍和宫、北京市劳动人民文┃ ┃│││││化宫、市园林局所属公园景点。市物价局定价以┃ ┃│││││外的园林景点授权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收费标准┃ ┃│├───┼────────────────┼─────┼─────────────────────┨ ┃││教育│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除社会力量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的┃ ┃│││││幼儿园、小学、初高中、中高等职业、大学教育┃ ┃│││││的保育保教费、代办费、学费、杂费、借读费、┃ ┃│││││住宿费(民办公助办学除外);各类报名考试等┃ ┃│││││收费;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强制性培训;机动车┃ ┃│││││教练场练车、考试收费。技工、义务教育、成人┃ ┃│││││教育学校住宿费标准授权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殡葬服│收费标准│市物价局│殡仪馆、医院太平间尸体冷冻费,40万元以下中┃ ┃││务││市民政局│低档车接尸运输费,尸体火化费、骨灰普通寄存┃ ┃││││市民委│安放费,墓穴租赁及管理费,回民殡葬墓穴占┃ ┃│││││地、墓穴管理、挖坑、下埋体和接尸运输费等基┃ ┃│││││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制定,其他殡葬┃ ┃│││││服务收费标准由市民政局、市民委分别制定┃ ┃│││││┃ ┃│││││┃ ┃│├───┼────────────────┼─────┼─────────────────────┨ ┃││福利院│收费标准│市民政局│定价范围为市民政系统的福利院和养老机构┃ ┃││养老院│││┃ ┠──┼────┴───┼────────────────┼─────┼─────────────────────┨ ┃15│环境保护、│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定价范围为垃圾处理,垃圾、渣土清运,粪便抽┃ ┃│环境卫生│││运、掏挖、疏通管道服务,固体、医疗、放射性┃ ┃││││废物处理,消纳场管理,公厕保洁管理。保洁费┃ ┃││││授权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收费标准┃ ┠──┼────────┼────────────────┼─────┼─────────────────────┨ ┃16│房屋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市物价局会│定价范围为本市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物业管理││同有关部门│┃ ┃││││┃ ┃│├────────────────┼─────┼─────────────────────┨ ┃││公有住房销售成本价格│市房改办│定价范围为按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 ┃│││市物价局│┃ ┃│├────────────────┼─────┼─────────────────────┨ ┃││房屋租赁价格│市物价局会│定价范围为公有住房和住宅配套商业服务业用房┃ ┃│││同有关部门│┃ ┃│├────────────────┼─────┼─────────────────────┨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市物价局会│定价范围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同有关部门│┃ ┗━━┷━━━━━━━━┷━━━━━━━━━━━━━━━━┷━━━━━┷━━━━━━━━━━━━━━━━━━━━━┛
说明: 一、本目录“定价内容”栏所列的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是指政府指导价,其它均指政府定价。 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原油、成品油价格、城市基准地价公布价格和私有住房、廉租住房租赁价格仍按现行有关规定管理。 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市政府授权市物价局管理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在报国家计委审定后,进入本目录。 四、授权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由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承担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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