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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肿瘤医院部分改造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渝价[2002]55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肿瘤医院: 你院《关于请求调整部分病床收费标准的函》(重肿院[2002]34号)收悉。为了给住院患者提供一个较舒适的治疗条件,你院投资对部分住院病房进行了改造,增加配备了设施、设备,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病房环境。经研究,决定对你院改造后的病房(带卫生间)床位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具体价格批复如下: 1、普通三人间每床15.00元/日 2、普通四人间每床12.00元/日 以上价格于2002年9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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