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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青海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青计价格[2002]9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州、地、市计委,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青海省定价目录》已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计委批准,现予公布,请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行。 附件:青海省定价目录
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青海省定价目录
┌─┬─────┬───────────────┬──────┬───────────────┬──────────────┐ │序│品名│定价内容│定价部门│定价范围│备注│ │号││││││ ├─┼─────┼───────────────┼──────┼───────────────┼──────────────┤ │││中央储备粮食、食用植物油(料)、│国家计委会同│承担中央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中││ │││棉花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储备│有关部门│央储备粮食,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 │││食糖竞卖底价,储备石油的出厂价││(料),中央储备棉花、食糖、厂││ │1 │重要的储备│格和出库价格,储备化肥入库和出││丝,国家储备用原油、成品油,中││ ││物资│库价格,储备厂丝收购价格和销售││央救灾储备化肥等。││ │││价格││││ ││├───────────────┼──────┼───────────────┼──────────────┤ │││省内储备粮食、食用植物油(料)│省计委会同│承担省内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省│州、地、市级储备粮、油(料)│ │││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有关部门│级储备粮食、食用植物油(料)等。│收购和销售价格授权州(地)、市│ ││││││人民政府定价。│ ├─┼─────┼───────────────┼──────┼───────────────┼──────────────┤ │││烟叶收购价格,食盐出厂价格、批│国家计委会同│烟叶中准级收购价格由国家计委会││ │││发价格,民爆器材出厂基准价格及│有关部门│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其他具体││ │││浮动幅度││品种等级收购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 │││││局会同国家计委制定,食盐定价范││ │2 │国家专营的│││围包括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 ││烟叶、食盐│││业;民爆器材定价范围包括民爆行││ ││和民爆器材│││业所有生产企业。││ ││├───────────────┼──────┼───────────────┼──────────────┤ │││食盐零售价格,两碱外工业用盐供│省计委│食盐定价范围为全省所有销售网││ │││应中准价及浮动幅度;民爆器材仓││点,民爆器材为所有销售单位。││ │││储、运杂费等流通费率或销售价格││││ ├─┼─────┼───────────────┼──────┼───────────────┼──────────────┤ │3 │部分化肥│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港口结│国家计委│合成氨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 │││算价格││大型氮肥企业生产的尿素、硝酸铵││ │││││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有经营││ │││││资格的企业按照中央进口配额进口││ │││││的化肥港口结算价格。││ ├─┼─────┼───────────────┼──────┼───────────────┼──────────────┤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国家统│国家计委│定价范围为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一收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及其它生产经││ │││的出厂价格(口岸价格),其它药││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见││ │││品的零售价格││计价格(2000)2141号《国家计委定││ │││││价药品目录》。││ ││├───────────────┼──────┼───────────────┼──────────────┤ │4 │部分重要约│药品的零售价│省计委│定价范围为国家计委定价目录以外││ ││品│││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乙类药品││ │││││及民族药品、省调剂进入医保药品││ │││││目录乙类的零售价格。见青计价格││ │││││[2001]975号《青海省计委定价药 ││ │││││品目录》;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 │││医疗服务的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省计委会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省计委会同省卫生厅制定和调整│ ││││省卫生厅││省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 ││││││务项目指导价格,其它非营利性│ ││││││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 │5 │医疗服务││││格授权州(地)、市人民政府制│ ││││││定。│ ││├───────────────┼──────┼───────────────┼──────────────┤ │││临床用血供应价│省计委会同│全省各级血站和医疗机构提供的临││ ││││省卫生厅│床用血。││ ├─┼─────┼───────────────┼──────┼───────────────┼──────────────┤ │││印张单价及浮动幅度│国家计委│中小学和大中专教材。制定印张中││ │6 │教材│││准价及浮动幅度。││ ││├───────────────┼──────┼───────────────┼──────────────┤ │││印张单价及零售价格│省计委│中小学课本。││ ├─┼─────┼───────────────┼──────┼───────────────┼──────────────┤ │││出厂价格│国家计委│陆上油气田天然气。││ │7 │天然气├───────────────┼──────┼───────────────┼──────────────┤ │││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省计委│城市门站到最终用户销售价。││ ├─┼─────┼───────────────┼──────┼───────────────┼──────────────┤ │││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供水出库│国家计委│包括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库、干渠及││ │││(渠首)价格││河道。││ ││├───────────────┼──────┼───────────────┼──────────────┤ │││省级直属及跨州、地、市水利工程│省计委会同│省级直属及跨州、地、市水库、干│农业用水价格:省计委制定对各│ │8 │供水│供水出库(渠首)价格;农业用水│有关部门│渠及河道;省内各灌区斗渠;各城│地的指导价格,具体价格授权州│ │││价格;城市供水价格(含回用水、 ││市供水、回用水、自备水源单位地│(地)、市政府制定。城市供水价│ │││自备水源单位地下水价格及污水处││下水及污水处理。│格:省计委制定省会城市西宁市│ │││理费标准) │││的供水价格,其它城市供水价格│ ││││││授权州(地)、市人民政府制定。│ ├─┼─────┼───────────────┼──────┼───────────────┼──────────────┤ │││未实行竞价的上网电价│国家计委│未实行竞价上网、由省及省以上电││ │││││网统一调度的发电企业的电量。电││ │││││力体制改革后,上网电价在市场竞││ │││││争中形成,政府不再审批。││ ││├───────────────┼──────┼───────────────┼──────────────┤ │9 │电力│销售电价│国家计委│省及省以上电网销售电量。电力体││ │││││制改革后,政府主要监管高压输电││ │││││价格和低压配电价格。││ ││├───────────────┼──────┼───────────────┼──────────────┤ │││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省计委│中央定价以外的、未实行竞价上网││ │││││的发电、供电企业电量价格,电力││ │││││体制改革后,电价定价方式按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有关电力服务价格││ │││││等。││ ├─┼─────┼───────────────┼──────┼───────────────┼──────────────┤ │10│军品│出厂价格│国家计委│武装力量用装备及配套产品,军粮││ │││││(军供价格和补贴结算价格),供军││ │││││队用成品油。││ ├─┼─────┼───────────────┼──────┼───────────────┼──────────────┤ │││管道运输及杂项收费,港口收费,│国家计委及│国家铁路、国家控股合资(合作)││ │││民航运输价格及折扣幅度(含机场 │有关部门│铁路;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所││ │││收费),铁路客货运输价格及杂项 ││有对外开放港口;民用机场、军民││ │││作业收费标准││合用机场收费,国内航线及国际航││ │││││线国内段航空运输价格;国内管道││ │││││运输杂项收费包括与管道运输相关││ │││││的装车费、储油费、中转代办费。││ │11│重要交通运├───────────────┼──────┼───────────────┼──────────────┤ ││输│道路旅客运输价格及杂项收费;公│省计委及│长途客运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及│城市公交票价、出租车租价授权│ │││路车辆通行费;铁路客货运输价格│有关部门│杂项收费,城市公交票价,出租车│州(地)、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和│ │││及杂项作业收费标准,铁路专用线││租价(含基价和计程价);公路、│调整。│ │││共用收费标准,铁路延伸服务收费││桥梁、隧道等的车辆通行费;地方││ │││标准,铁路自备车收费标准,民航││铁路,兼办公共客货运输营业的专││ │││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用铁路,铁路专用线,铁路延伸服││ │││││务授权地方定价项目,民航相关业││ │││││务经营者。││ ├─┼─────┼───────────────┼──────┼───────────────┼──────────────┤ │││基本业务资费│国家计委│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包裹、报││ │││││刊发行、邮政汇兑、特快专递、机││ │12│邮政│││要邮件的服务价格。││ ││├───────────────┼──────┼───────────────┼──────────────┤ │││邮政延伸服务资费│省计委│省内邮政业务经营单位。││ ├─┼─────┼───────────────┼──────┼───────────────┼──────────────┤ │││基本业务资费│信息产业部│固定网络长途及本地电话、移动电││ │││││话业务等服务价格。信息产业部在││ │││││制定通信和信息服务政策、改革方││ │││││案以及通信业务收费标准时,应事││ │13│电信│││先征求国家计委意见。││ ││├───────────────┼──────┼───────────────┼──────────────┤ │││垄断性电信增值业务资费│省通信管理局│省内电信业务经营者。││ ││││会同省计委│││ │││││││ ├─┼─────┼───────────────┼──────┼───────────────┼──────────────┤ │││金融结算和交易服务基准价格和浮│国家计委│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结算││ │││动幅度││手续费,全国性证券交易机构的交││ │││││易手续费、席位费,中国外汇贸易││ │││││中心席位费等。不包括利率、汇率││ │││││。││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基准价格和浮动│国家计委会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投资建设││ │││幅度│有关部门│项目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 │││││务。││ ││├───────────────┼──────┼───────────────┼──────────────┤ │││部分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中介服务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 │14│重要专业服│││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 ││务│││价。检验、鉴定、公证、仲裁等垄││ │││││断、强制性的服务实行政府定价;││ │││││评估、代理、认证、招投标等竞争││ │││││不充分的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具││ │││││体按《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计价格[1999]2255号)执行。││ │││├──────┼───────────────┼──────────────┤ ││││省计委│除中央管理以外的重要中介服务价││ │││││格。具体按《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 │││││法》(计价格[1999]2255号)。││ ├─┼─────┼───────────────┼──────┼───────────────┼──────────────┤ │││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省计委│除商业性投资所建景观外的公园、│省计委制定国家级重要的游览参│ │││││博物馆、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观点门票价格。其他游览参观点│ ││││││门票价格授权州(地)、市、县人│ ││││││民政府制定。│ ││├───────────────┼──────┼───────────────┼──────────────┤ ││││省计委会同│火化费实行政府定价,运输费、停│殡葬服务价格授权州(地)、市人│ │││殡葬服务价格│有关部门│尸费、寄存费、租赁费实行政府指│民政府制定和调整。│ │││││导价。││ ││├───────────────┼──────┼───────────────┼──────────────┤ │15│部分重要公│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省计委│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和调整│ ││用事业│││放业务的服务收费。车站、机场、│。│ │││││住宅区、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 │││││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旅游景││ │││││点、码头等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 │││││府指导价。││ ││├───────────────┼──────┼───────────────┼──────────────┤ │││有线电视服务价格│省计委│有线电视经营单位提供服务收取的│授权州(地)、市人民政府制定和│ │││││收视费。│调整。│ ││├───────────────┼──────┼───────────────┼──────────────┤ │││生活垃圾处理费│省计委│经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企业│省计委制定管理办法,具体价格│ │││││提供垃圾收集、运营、处理服务收│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取的垃圾处理费标准。││ ├─┼─────┼───────────────┼──────┼───────────────┼──────────────┤ │││拆迁安置房销售价格,经济适用住│省计委会同│全省范围内的拆迁安置房销售价│拆迁安置房销售价格授权州│ │││房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房屋│有关部门│格,经济适用住房的指导价格和房│(地)、市人民政府制定和调整。│ │││重置价格││屋重置价格等。││ ││├───────────────┼──────┼───────────────┼──────────────┤ │││房地产交易等服务价格,物业服务│省计委会同│全省范围内的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服│物业服务和供热(暖)价格由省│ │││价格和供热(暖)价格│有关部门│务的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的综│计委制定管理办法,授权州│ │16│房地产价格│││合服务价格,热力生产企业的热力│(地)、市人民政府制定和调整收│ │││││供应价格和供暖企业供应单位和居│费等级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核│ │││││民用户采暖的零售价格。│定物业单位具体收费标准。│ ││├───────────────┼──────┼───────────────┼──────────────┤ │││廉租住房租金和公有住房租金│省计委│全省范围内所有公有住房、廉租住│省计委制定中准价格和浮动幅度│ │││││房的租金│,具体价格授权州(地)、市人民│ ││││││政府制定和调整。│ ├─┼─────┼───────────────┼──────┼───────────────┼──────────────┤ │17│教育收费│收费标准│省计委会同│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的杂费、│ ││││有关部门│高中和高等教育。社会力量办学义│借读费、学费、住宿费由省计委│ │││││务教育阶段的收费。│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 ││││││审批(省政府授权州、地、市人 │ ││││││民政府制定的除外);社会力量 │ ││││││办学义务教育收费按隶属关系报│ ││││││价格等部门审批;学前教育收费│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 └─┴─────┴───────────────┴──────┴───────────────┴──────────────┘
说明:一、本目录“定价内容和定价形式”栏所列的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是指政府指导价,其它均指政府定价;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原油、成品油价格和城市基准地价公布价格仍按现行有关规定管理;工程定额在公布前,应征求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国家计委、省政府根据市场变化授权省计委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在报国家计委审定后进入本目录。在本行政区域内存在买方或卖方垄断的商品和服务,在发生价格矛盾时,由省计委进行协调和必要的管理。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了安全、环保等特殊原因,强制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由省计委进行必要的管理。 三、根据国家计委10号令的规定,《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中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进入本目录。 四、授权州(地)、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区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承担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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