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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在我市正式实施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颁发部门】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发文字号】 深农[2002]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农业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深圳市农业局更名为深圳市农林渔业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在我市正式实施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农业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关于在我市正式实施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通知 (1992年4月2日深渔监字[1992]2号)
各镇(村)有船单位: 根据省水产局《关于在我省正式开展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粤水产字[1992]第036号)精神,为了确保渔业船舶具备必要的技术状况,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市渔政渔监处决定今年起正式在我市实施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由市渔政渔监处统一部署,具体检验任务由各检验站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下发的“验船专用章”开展检验业务。验船的机构是: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宝安检验站、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南山检验站、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局蛇口检验站、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局盐田检验站、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局龙岗检验站。注1(注1:此条原文为:一、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由我处辖下的深圳渔港监督统一布署,具体检验任务由县(区)渔港监督机构启用省水产局下发的“验船专用章”开展检验业务。我市首批核准验船的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渔港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宝安渔港监督。) 二、小型渔业船舶检验是执行国家的法定检验。我市所有60马力以下(含60马力)的小型渔业船舶以及非机动渔业船舶都必须纳入检验,包括新造检验和新购进船舶的初次检验,已投产船舶的换证检验,年度检验和临时检验(包括船舶的改变用途及海损、机损、买卖、报废等的鉴定,公证检验)。检验工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规范》注2(注2:此句原文为:《广东省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暂行规定》)等进行,当前着重解决部分船舶船体严重失修,适航性差,号灯、号笛、救生和消防等安全设备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三、经检验合格的小型渔业船舶,核发《小型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由发证单位加盖“验船专用章”,并由验船员在“检验签证”栏内签名。凡属检验范围的渔蚝业船舶必须接受检验和领取《小型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方可准予出海生产。 四、小型渔业船舶的检验收费,严格按照粤价[2000]140号、计价格[2000] 559号文件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收据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船舶检验收费收据”。注3(注3:此条原文为:四、小型渔业船舶的检验收费,严格按照《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计费规定实施办法》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收据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船舶检验收费收据”。) 五、(此条废止)注4(注4:此条原文为:五、为了减少工作量和节省渔(蚝)民的时间,我市今年的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将结合“渔业船舶证书”年审工作一起进行,拟从五月一日起分片开展。小型渔业船舶检验是一项新的工作,希望广大渔(蚝)民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把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搞得更好。)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 渔船船东互助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1996年8月30日深渔政渔监[1996]37号)
各渔监(代办处): 现将《深圳市渔船船东互助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渔船船东互助保险工作方案 为完善渔业生产安全保障体系,共同抵御灾害,促进我市渔业生产的发展,根据粤水产[1993]390号、粤海水[1995]303号及粤渔监[1995]41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各渔业港区全面开展渔船船员人身平安意外互助保险和渔业财产互助保险。为此,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此条废止)注1(注1:此条原文为:一、组织领导 渔船船东互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入会船东的利益,以及渔业生产发展的社会保障问题。为确保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刘悦周 副组长:丁修俊 成员:甘伟明马世留钟永强陈福全钟庚裕林国礼高志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渔监科。) 二、机构设置注2(注2:此条原文为:二、机构设置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渔船船东分会广东经理部已在我市及蛇口、宝安、龙岗、南山渔监分别设立了代办处。各渔政渔监负责人同时担任所属代办处主任。各代办处的具体经办人是:市代办处扬大煜、蛇口代办处肖德富、盐田代办处陈文乐、龙岗代办处高志勇、宝安代办处陈玉翠、南山代办处林国礼。) 广东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己在我市及蛇口、盐田、宝安、龙岗、南山渔政渔监站分别设立了代办处。各渔政渔监负责人同时担任所属代办处主任。 三、财务管理 会员费收据由市代办处统一向省协会领取,各代办处再向市领取。财务关系由各代办处与省协会直接发生。按省协会要求,各代办处应在当地银行或信用社开设互保费的专门帐户,将每天所收保费存入银行,每月结算一次,把净收入(保费收入减退保支出)分别按船员人身互保收入的80%、渔船财产互保收入的86%汇省部,其余为代办处提留的代办费,由各代办处包干使用。 四、业务资料上报制度 下列资料、报表,各代办处每月应报市代办处及省协会部: (一)互保登记表: (二)财务收支报表; (三)省协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投保对象 (一)渔船船员人身平安互保的投保对象 我市渔船和渔业辅助船的所有人、租船人或经营人,必须为其聘用的船员每人投保甲种保单2—3份,并可投保乙种保单(任选一种投保人数)投保1—3份;船东的随船出海人员和家属也应办理同样的甲种保单。 (二)渔船财产互保的对象 我市已在渔政渔监部门登记,持有适航证书的渔船,除下列情况暂不投保外,其他船只必须投保,暂不参加投保的渔船范围是: 1.远洋渔船(回国后在国内生产的除外)、粤港澳流动渔船: 2.机动船、无固定尾轴或无甲板舱室的沿海机艇、摩托艇; 3.主机功率小于60马力的沿海小船、或大于500总吨的渔船和渔业辅助船; 4.不具备营运油类危险品条件(未经检查认可)的渔业供(运)油船; 5.沿海或内河半渔半农,安全生产陷于无人管理的渔船: 6.检验时虽取得适航证书,但在实际检查中发现明显不适航的渔船,或船东对渔船安全管理放任自流,事故苗头多,经提出意见仍未整改的渔船。 六、(此条废止)注3(注3:此条原文为:六、几项具体规定 1.渔船财产互保价值及会费按附件2执行; 2.深圳远洋渔业公司所属渔船及船员由市代办处办理投保; 3.各代办处负责本辖区渔船及船员的投保。) 七、工作要求 各渔政渔监站(代办处)应加大工作力度,主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渔民和村、镇领导的认识。自发文之日起凡本工作方案所列投保范围的渔船和船员都应投保,对应参加保险而未投保的渔船,按粤水产[1993]390号、粤海水[1995] 303号文的规定视为安全保障不足加以管理。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关于我市远洋渔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年1月13日深渔政渔监[1997]11号)
各远洋渔业公司、各渔政渔监站: 近年来,随着我市远洋渔业的发展,市远洋渔业公司所属船舶不断增加。为规范管理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远洋渔业公司(含分公司)所属渔船的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市渔政渔监处编号、登记、发证。需办理国籍证书的船只,由市渔政渔监处编号并加具意见后,报省渔监局发证。注1(注1:此条原文为:一、市远洋渔业公司(含分公司)所属渔船的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山市渔监科编号、登记、发证。需办理国籍证书的船只,由市渔监科编号并由处加具意见后,报省渔监局发证。) 二、凡需登记发证的远洋渔船,均需在“登记申请表”内由各远洋渔业公司加签意见。 三、(此条废止)注2(注2:此条原文为:三、远洋渔船的编号格式定为:市远洋渔业公司直属渔船为“深远渔1××”;蛇口远洋渔业分公司所属渔船为“深远渔0××”。今后相继成立的远洋渔业分公司的渔船牌号编制形式另定。) 四、凡是到市外、省外租用或合作组船出国生产的,必须先到市渔政渔监处办理船号记录,再报上级办理审批手续。待农业部批准后,由省渔监局办理租赁登记和国籍证书。注3(注3:此条内容为增加内容。) 五、出国生产作业的职务船员和非职务船员,除按规定持有有效的职务船员证书和专业训练合格证外,按农业部规定还须在出国前接受有关涉外知识教育。注4(注4:此条内容为增加内容。)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关于印发《深圳渔港防台抗风程序》的通知 (1997年7月14日深渔政渔监[1997]32号)
本市各渔政渔监站: 为做好防台抗风工作,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深圳渔港防台抗风程序》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向有关单位和船舶广泛进行宣传,努力做好防台抗风工作。 深圳渔港防台抗风程序 台风是造成渔业生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最严重的自然灾害。立足于防,做好防台抗风各项工作,是避免和减少损失的好办法。为此,特制定本程序。 一、进入热带气旋期间前: (一)在每年的台风季节(5~11月)前,各船舶和鱼、蚝排应提前做好防风各项准备,对船舶动力、操纵、缆锚、通讯、救生、消防等设备和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市渔政渔监处组织各渔政渔监站和有关单位联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排好台风季节节假日值班,做好年度防台抗风工作部署;注1(注1:此项原文为:(二)市渔监组织各级渔监和有关单位联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排好台风季节节假日值班;) (三)市渔政渔监处和船舶应每天收听天气预报,及时了解热带气旋生成情况和动向,并由市渔政渔监处每天将海洋气象信息传送各渔政渔监站。注2(注2:此项原文为:(三)各级渔监和船舶应每天收听天气预报,及时了解热带气旋情况和动向。) 二、本地区悬挂1号热带气旋风球时: (一)所有渔船应进入戒备状态,检查自身的安全设施,并根据风情动态,做好进港避风准备; (二)各渔政渔监站、船舶和有关单位密切注意热带气旋动态,做好港口设施检查,拟定渔船进港避风安排。 三、本地区悬挂2号热带气旋风球时: (一)船舶有序进入避风塘(锚地),做好热带气旋正面袭击的各项准备; (二)除正在码头作业的船舶和公务船外,其他船舶都必须择地避风; (三)市渔政渔监处、各渔政渔监站和有关单位安排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并与市“三防”指挥部(电话25590111)、市海上搜寻救助中心(电话83797011)保持密切联系。注3(注3:此项原文为:(三)各级渔监和有关单位安排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并与市“三防”指挥部(电话5572684)、市海上搜寻救助中心(电话2063241)保持密切联系。) 四、本地区悬挂3号热带气旋风球时: (一)所有船舶必须进入安全水域锚泊; (二)在鱼、蚝排上工作、居住的人员全部撤到陆上安置。 五、抢险措施: (一)船舶、设施和人员一旦出现险情,应立足自救,必要时向市海上搜寻救助中心要求救助(救助电话:12395),并向有关方面报告;注4(注4:此项原文为:(一)船舶、设施和人员一旦出现险情,应立足自救,必要时向市海上搜寻救助中心要求救助,并向有关方面报告;) (二)“中国渔政44101”船、“中国渔政44102”船和各公务快艇,如接到有关海上救助要求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尽力救助;注5(注5:此项原文为:(二)“中国渔政海监B902”船、“中国渔监981”船和各公务快艇,如接到有关海上救助要求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尽力救助;) (三)(此项废止)注6(注6:此项原文为:(三)除救助人命外,被救助方应负担合理的救助费用。) 六、热带气旋警报解除后: (一)所有船舶应全面检查有无受损: (二)在警戒区、航路和航道上锚泊的船舶应立即驶离,其他船舶有序驶离。 七、说明: 本程序所指热带气旋风球信息以深圳气象台发布的热带气旋信息为准。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深圳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 搞好农村村务公开中财务公开的若干意见 (1998年8月28日深农字[1998]40号)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两个文明的建设,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搞好农村村务公开中的财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中办发[1998]9号文和省《关于在全省农村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通知》精神,组织干部群众到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搞得好的单位参观学习,提高干部群众对进一步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各镇村要利用各种会议、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反复宣传实行财务公开的重大意义,教育镇村干部提高民主意识,引导他们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廉政建设高度,加深对实行财务公开的理解,消除镇村干部对实行财务公开的疑虑,坚定搞好财务公开的信心。要注意引导群众增强民主监督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自觉性。 二、统一标准,规范运作 推行村务公开,重点是财务公开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公开,必须做到统一标准,规范运作。一是规范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扶持捐赠收支情况、救灾救济款收支情况、干部工资奖金情况、呆帐处理及重大经济事项。力求做到公布内容通俗化,让群众看得懂、看得明(公布表具体内容见附表)。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在财务公开的程序上,要做到“三前三后”:对重大的财务事项,要在事先征求并听取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村支部、村委(村小组干部)会议,做到决策在前,公布在后;村级的财务管理,要理财在前,处理、核实在后。村会计按公布的要求整理出公布方案,经村委会(村小组干部)和民主理财小组审定,确认合理合法,准确无误后再公布;对重要的统计资料,公布在前,审核上报在后。特别是影响领导决策,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和干部政绩的统计数据,必须先行公布,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方可上报。财务公开的事项公布后,村委会、民主理财小组和会计,要安排专门的时间接受查询,并负责做好核对、纠正、解释工作。三是规范公开的形式。要根据公开的内容范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主要采取专设公布栏、印发公布表或公布卡、召开会议(即上会、上墙、上表)等形式,有条件的村可探索采取电脑触摸式公开财务内容。上墙公布的可采用“收入、支出式”或“日记帐式”与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等)相结合,行政村和经济业务发生较频繁的村民小组可采用“收支式”,经济业务发生较少的村民小组可采用“日记帐式”。公布栏内的财务公布表的规格要不少于80×120cm、数字要清楚,让群众看得懂、看得明,公布地点要公众化。四是统一公开的时间。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年初、年末各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每月公布一次;水电费收缴按月公布;对随时性的专项业务或事物,可根据实际需要和群众要求,不受时间限制,及时公布。 三、规范基础,完善制度 搞好培训,提高干部群众的素质。抓好镇、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抓好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与业务素质,坚持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民主监督意识与业务水平;还要对村民进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参与管理意识。同时要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从去年开始已全面铺开,大部分镇已进入实施阶段,我们要结合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支计划、收支审批、现金管理、应收款项管理、管理费支出、固定资产管理、收益分配、财务公开、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并要建立和完善财务交叉会审制度,继续推行“财务活动日”制度。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实行财务公开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区、镇、村必须成立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检查、督促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抓好试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逐步完善规范。要把财务公开列入区、镇、村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把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选和奖惩的依据。 (三)市、区、镇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村财务部门是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的业务主管部门,要稳定和健全各镇经管机构和财务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作用。 (四)各村要建立和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选举产生,其中群众代表应占三分之二以上,1—3年改选一次。要结合本地实际,规定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任务、权力和义务,使他们能按章办事。 (五)要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市、区、镇各级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人定期检查各村财务公开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对做得好的村要表扬推广,做得差的村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财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以确保农村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深圳市农村财务收支公布表 财务收支公布表 单位:元年月份 公布时间:年月日 ┌─────────────┬───┬───┬──────────────┬───┬───┐ │ 项目 │本月│累计数│ 项日 │本月│累计数│ ││发生额│││发生额││ ├─────────────┼───┼───┼──────────────┼───┼───┤ │上期银行存款及现金余额│×××││3.其他人员工资及奖金 │││ ├─────────────┼───┼───┼──────────────┼───┼───┤ │其中:现金余额│×××││4.招待业务费 │││ ├─────────────┼───┼───┼──────────────┼───┼───┤ │ 一、总收入 │││5.通讯工具补助支出 │││ ├─────────────┼───┼───┼──────────────┼───┼───┤ │(一)经营收入│││6.缴纳税金 │││ ├─────────────┼───┼───┼──────────────┼───┼───┤ │ 1.厂房及宿舍租金收入│││7.车辆开支 │││ ├─────────────┼───┼───┼──────────────┼───┼───┤ │ 2.店铺租金收入│││8. │││ ├─────────────┼───┼───┼──────────────┼───┼───┤ │ 3.工缴费(外汇留成)收入│││(三)其它支出│││ ├─────────────┼───┼───┼──────────────┼───┼───┤ │ 4.管理费收入│││1.利息支出 │││ ├─────────────┼───┼───┼──────────────┼───┼───┤ │ 5.│││2. │││ ├─────────────┼───┼───┼──────────────┼───┼───┤ │ 6.│││3. │││ ├─────────────┼───┼───┼──────────────┼───┼───┤ │(二)发包及上交收入│││(四)福利事业费支出│││ ├─────────────┼───┼───┼──────────────┼───┼───┤ │1.发包耕地收入 │││1.村民福利费支出 │││ ├─────────────┼───┼───┼──────────────┼───┼───┤ │2.发包荒山、荒地收入 │││2.对有关单位补助支出 │││ ├─────────────┼───┼───┼──────────────┼───┼───┤ │3.发包企业收入 │││(五)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 │4. │││其中:基建工程支出│││ ├─────────────┼───┼───┼──────────────┼───┼───┤ │5. │││(六)村民分红│││ ├─────────────┼───┼───┼──────────────┼───┼───┤ │(三)投资收益│││(七)其它项目支出│││ ├─────────────┼───┼───┼──────────────┼───┼───┤ │1. │││1. │││ ├─────────────┼───┼───┼──────────────┼───┼───┤ │2. │││2. │││ ├─────────────┼───┼───┼──────────────┼───┼───┤ │(四)其它收入│││3. │││ ├─────────────┼───┼───┼──────────────┼───┼───┤ │1.青苗拆迁补偿收入 │││三、收支结余│││ ├─────────────┼───┼───┼──────────────┼───┼───┤ │2.利息收入 │││四、债权债务类│││ ├─────────────┼───┼───┼──────────────┼───┼───┤ │3.水电费收入 │││1.银行贷款及借款 │││ ├─────────────┼───┼───┼──────────────┼───┼───┤ │4.变卖资产收入 │││2.归还银行贷款及借款 ││×××│ ├─────────────┼───┼───┼──────────────┼───┼───┤ │5.其他项目收入 │││3.暂存款(押金等) │││ ├─────────────┼───┼───┼──────────────┼───┼───┤ │6. │││4.归还暂存款(押金等) ││×××│ ├─────────────┼───┼───┼──────────────┼───┼───┤ │二、总支出│││5.集资款 │││ ├─────────────┼───┼───┼──────────────┼───┼───┤ │(一)经营支出│││五、其它收支类│││ ├─────────────┼───┼───┼──────────────┼───┼───┤ │1.发包耕地支出 │││1.土地补偿(转让)收入 │││ ├─────────────┼───┼───┼──────────────┼───┼───┤ │2.发包荒山、荒地支出 │││2.上级部门拨款收入 │││ ├─────────────┼───┼───┼──────────────┼───┼───┤ │3.发包企业支出 │││3.上级部门拨款支出 │││ ├─────────────┼───┼───┼──────────────┼───┼───┤ │4.厂房商铺维修费支出 │││4.接受捐赠收入 │││ ├─────────────┼───┼───┼──────────────┼───┼───┤ │5. │││5. │││ ├─────────────┼───┼───┼──────────────┼───┼───┤ │(二)管理费│││六、债权债务类及其它收支余额││×××│ ├─────────────┼───┼───┼──────────────┼───┼───┤ │1.办公费 │││本月底银行存款及现金余额│×××││ ├─────────────┼───┼───┼──────────────┼───┼───┤ │2.村干部工:资及奖金 │││其中:现金余额│×××││ └─────────────┴───┴───┴──────────────┴───┴───┘ 村委(村民小组)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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