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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阿拉善右旗城乡用电同价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内计价字[2002]167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阿盟物价局:
你局《阿盟物价局关于上报<阿拉善右旗城乡用电同价测算及调价实施方案>的请示》(阿物价发[2002]56号)收悉。根据我委内计价[2002]955号文件规定,结合阿右旗农村电网改造,农电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阿右旗城乡用电同价方案批复如下: 一、阿右旗实现所有用电类别城乡用电同价,具体电价如附表。 二、本批复电价为到户电价,以实抄电量为准,不得在价外加收任何其它费用。 三、农网改造还贷基金应单户储存,单独立帐,不得挪用。还贷不足部分由该局利用效益偿还。 四、阿右旗农电公司应切实把国家及自治区“两改一同价”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把农牧民应得的实惠落到实处。 五、你局要加大电价宣传解释力度,电价要张榜公布,加强监督检查,如遇问题及时报告我委。 六、本批复自二00二年十二月一日抄见电量执行。 附表:阿右旗城乡用电同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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