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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黑价行函字[2002]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哈尔滨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普通专科班收费标准的请示》(哈价行发(2002)9号)收悉。鉴于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享有相当于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的权限和待遇,经研究,同意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的学费标准参照省教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调整有关收费标准请示的批复》(黑教联(1998)20号)中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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