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发展计划委员会: 你委报“关于要求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请示行署领导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沙湾县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由0.40元/立方米调整为0.60元/立方米。 二、其它仍执行塔地物价字(2000)237号文的规定。 三、以上请从2002年9月起执行。
沙湾县发展计划委员会: 你委报“关于要求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请示行署领导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沙湾县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由0.40元/立方米调整为0.60元/立方米。 二、其它仍执行塔地物价字(2000)237号文的规定。 三、以上请从2002年9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