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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胸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和市肿瘤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的复函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02]4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天津市胸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和天津市肿瘤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的函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核定标准如下: 一、天津市胸科医院新建病房收费: 1.床位费,普通多人间(含4人间)每床日25元。 2.家属陪床费(配备折叠式沙发床、椅子)每床日10元。 3.家属如需占用正式床位,可按正常床位价格收取。 二、天津市肿瘤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按该等级手术费标准(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 三、以上规定自2002年9月15日起执行。

二00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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