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惠苑里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你公司在津南区咸水沽镇团结路承建的19112建筑平方米住房的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砖混结构住房,建筑面积6552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145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二、框轻结构住房,建筑面积12560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185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请你公司于本通知下发10日内填写《天津市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三、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二00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