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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2002年度新疆棉籽收购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计价农[2002]13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各地、州、市计委(物价局),自治区粮食局、农业厅,农发行、供销社、兵团计委: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今年棉花和棉籽收购价格政策继续保持稳定。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02年度棉籽收购价格通知如下: 棉籽仍然分为三个等级,具体收购价格维持上年水平,即一等棉籽收购价格为每公斤0.67元;二等棉籽收购价格为每公斤0.65元;三等棉籽收购价格为每公斤0.63元。各地在换算各等级籽棉收购价格时,公式中棉籽价格按上述价格计算。 本通知自2002年度新棉籽上市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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