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和未来世界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人才的竞争。涉外经济人才的培养,事关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水平。为抓住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涉外经济“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为总目标,以提高涉外经济工作能力为重点,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四川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实施人才战略和人才培养工程,用现代科学知识院实人才,改善知识结构,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创新能力,为我省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从今年开始到“十五”期末,实施涉外经济“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即以省为主培养100名涉外经济专家型人才,以市、州为主培养1000名涉外经济带头人才,以县(市、区)为主培养10000名涉外经济实用人才,在全省迅速造就一支会外语、善管理、熟悉法律、懂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贸易知识的涉外经营管理人才、涉外服务人才、涉外技术人才和涉外研究人才队伍。 二、任务分工和选拔条件 按照统一条件、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以省、市、州、县(市、区)为主抓好“百、千、万”涉外经济人才的培养。 “百”:以省为主在全省培养100名涉外经济专家型人才。其主要条件:年龄在50岁以下,一般具有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通晓英语兼会第二外语,分管涉外经济工作的副厅级以上国家公务员、大中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涉外经济研究人员和涉外经济服务人员。具体由省外经贸厅商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名单,报省“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核,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通过对这类人才的培养,使其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宏观决策和组织能力,在推动全省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中发挥中坚作用。 “千”:以市、州为主培养1000名涉外经济带头人才。其主要条件:年龄在45岁以下,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级职称,能熟练掌握和运用1门外语,有发展潜力的副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涉外经济专门人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对这类人才的培养,使其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组织实施能力,在发展各市、州外向型经济中发挥骨干作用。 “万”:以县(市、区)为主培养10000名涉外经济实用人才。其主要条件:一般具有大专学历,初级以上职称,外语基础好,有培养前途的国家机关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对这类人才的培养,使其熟悉和掌握涉外经济具体政策规定,提高对外经济贸易实务的具体操作能力,全面推动县(市、区)涉外经济快速发展。 各级在选拔涉外经济人才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实效,门槛不能太高,年轻干部学历要求要严,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重点从已从事外经贸工作(含生产企业中的涉外业务人员)的队伍中选拔,通过短期培训、使其涉外经贸水平有明显提高。 在选拔培养涉外经济人才中,要按照缺哪类人才补哪类人才的原则,注意人才培养的类别和比例,可按涉外经营人才50%,涉外服务人才(包括涉外法官、律师、审计人员、会计等)10%,涉外管理人才(包括企业管理人员和公务员)30%,涉外技术人才(包括涉外报关、运输等技术操作人员)10%的比例培养,通过几年努力,逐步形成涉外经济人才群体。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领导责任制。省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解决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经贸厅,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制定全省涉外经济百名专家型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细则,同时对市、州、县(市、区)和省级部门涉外经济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要组建工作班子,确定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认真研究制定涉外经济人才培养实施计划,努力形成既有共同目标,又有地方特色,统分结合的工作格局。加强调查研究,按照要求和标准,每年进行一次工作情况的检查总结,以推动工作落实。加大对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和有利于人才培养的舆论环境。 (二)加大培训力度。各地要根据涉外经贸工作需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培训。采取省内举办高层次开放型人才培训班的形式,组织学员到省外培训、学习、考察或到国(境)外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纳入涉外经济“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范围内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以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科技知识和管理经验,开拓视野,增长才于为主。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突出涉外特点,重点培训世贸组织知识、世贸规则、法律法规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外语知识及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新知识和新技能。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把学习各种知识与思考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自身素质、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加强实践培养。对纳入涉外经济“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范围内,经过培训的各类人才通过外派、上派、下挂、交叉任职等方式,安排各类人才实地锻炼使其结合所学知识,掌握情况,增强在实践中发现、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办好高层次开放型人才培训班、研修班、组织学员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考察,开展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国际间人才的交流,同时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川创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条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四)科学管理使用。建立《四川省涉外经济“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能力和业绩考核档案》,对已列入对象,按德、能、勤、绩4个方面实行分级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其考核档案。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因地制宜,从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打破地域、所有制和身份的界限,不拘一格,大胆放手使用涉外经济人才,尽量安排适当的岗位压担子,为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创造条件。对在外向型经济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涉外经济人才,要予以表彰奖励。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从政治激励、经济待遇上吸引外来人才、留住现有人才。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为外向型经济的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五)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加大涉外经济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视财力情况,尽力安排应由财政负担的培训所必需的专项经费。企业也要把培养涉外经济人才作为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根本措施来抓,千方百计增加投入。严格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严禁铺张浪费,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挪用、挤占工作经费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以确保“百、千、万”工程的顺利实施。 附件:全省涉外经济“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计划任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