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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莆田南日岛后山仔风力发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闽价[2002]商47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莆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莆田南日岛后山仔风力发电场有关电价问题的请示》(莆市价[2002]79号)收悉。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报告提出的预测首期含税上网电价为0.573元/千瓦时,项目全部完成后的含税上网电价为0.533元/千瓦时。正式上网电价待该风电场投产发电后按有关政策规定申报后再予以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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