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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馨园公寓”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房核字[2002]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中鹏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核批“馨园公寓”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馨园公寓”项目规划建设2幢多层、1幢小高层住宅楼,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5586㎡,其中可售住宅商品房的面积为13876㎡。 二、住宅商品房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为442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公司按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等于零的原则确定,并须报我局审核备案。 三、商品房销售,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另行加价收取其他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四、以上价格自预售之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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